2014年辽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辽源市统计局
一、综合经济总量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0.0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9.66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449.35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251.02亿元,增长8.2%。三次产业的比重为7.9:59.1:33.0,分别比上年下降0.4、0.1和上升0.5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2、54.9和38.9,分别拉动GDP增长0.4、3.6和2.5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2370元,现价增长8.6%。
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为5.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县(区)开发区经济有力提升,县(区)地区生产总值合计为589.72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77.6%,与上年基本持平。
2014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面对财政资金异常紧张的困难局面,全力以赴增收节支,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39.53亿元,比上年增长1.7%。实现地方级财政收入26.82亿元,增长5.1%。地方级财政收入占全口径财政收入的比重为67.85%,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从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实现10.44亿元,增长0.7%;地税部门实现16.00亿元,增长2.5%;财政部门实现13.09亿元,增长1.6%。
全年实现财政支出99.35亿元,比上年增长5.9%。其中,教育支出15.06亿元,下降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8亿元,增长35.6%;住房保障支出7.81亿元,下降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6亿元,与上年持平。上述重点支出达54.82亿元,增长8.1%,占总支出的55.2%。
民营经济
2014年全市民营企业总户数发展到6980户,比上年增长15.2%;个体工商户发展到6.1万户,增长15.4%;民营“三上”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个数发展到 575户,下降5.1%。民营经济从业人员34.2万人,增长0.4%;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1715.0亿元,增长10.2%;民营经济实缴税金19.1亿元,下降3.1%。民营经济增加值438.5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7.7%。民营经济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1%,以其较高的发展规模和较快的增长速度拉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
物价指数
2014年度,全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9(以上年价格为100,下同),价格水平同比上涨1.9%。八大类消费“六升一降一平”。其中,食品类消费价格涨幅为1.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涨幅为3.3%;衣着类价格涨幅为8.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涨幅为0.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0.1%;居住类价格上涨0.1%;烟酒类价格保持持平状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为97.5,下降2.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为98.8,下降1.2%。
表1 2014年辽源市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全市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1.9
一、食品 101.4
二、烟酒 100.0
三、衣着 108.4
四、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100.6
五、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100.1
六、交通和通信 99.8
七、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3.3
八、居住 100.1
二、农业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04.91亿元,可比价增长4.6%(下同)。实现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59.66亿元,增长4.8%。其中,农业增加值26.8亿元,增长10.0%;林业增加值1.48亿元,增长10.4%;牧业增加值30.38亿元,增长0.3%;渔业增加值0.42亿元,增长17.4%;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0.58亿元,增长9.2%。
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达到23.3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7%。粮食总产量149.65万吨,比上年增产4.05万吨,增长2.8%。?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2.77万公顷,增长1.8%。其中,玉米产量133.93万吨,增长2.8%;水稻产量13.03万吨,增长13.4%。全市耕地总资源25.0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2万公顷。
全市肉类总产量9.06万吨,比上年增长1.3%;禽蛋类产量5.0万吨,增长1.2%;生猪存栏30.14万头,增长0.9%;生猪出栏50.25万头,增长3.0%;奶类产量0.63万吨,增长50.0%;水产品产量2504吨,增长5.3%;水产品养殖面积3667公顷,增长16.4%。
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25.34万千瓦,比上年增长2.9%;大中型农用拖拉机 8779台,增长6.3%;农用运输车7576辆,与上年持平;农用化肥施用量(实物量)19.56万吨,增长4.0%。
全市实现更新造林面积780公顷,比上年下降80.7%;木材采伐量10.06万立方米,同比下降7.9%。
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14户,实现工业总产值1318.6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实现工业增加值402.41亿元,可比价增长6.6%,占全市GDP比重为 52.9%,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轻工业实现增加值138.35亿元,增长 7.8%;重工业实现增加值264.07亿元,增长6.0%。民营工业实现增加值359.06亿元,增长7.2%。民营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89.2%。
2014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 25.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3.4%。其中工业用电量累计19.0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18亿千瓦时,增长3.1%;第二产业用电量19.30亿千瓦时,下降6.0%;第三产业用电量2.50亿千瓦时,增长9.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4.00亿千瓦时,增长2.6%。
全年建筑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3.86亿元,比上年增长0.1%。全市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总产值68.03亿元,下降23.0%。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实现542.31亿元,比上年增长15.4%。从产业投资结构看:第一产业实现投资41.28亿元,增长173.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7.6%;第二产业实现投资348.92亿元,增长16.2%,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64.3%。其中工业实现投资324.76亿元,增长18.5%,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59.9%;第三产业实现投资152.11亿元,下降0.1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28.0%。
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累计实现投资19.99亿元,比上年下降54.6%。房屋施工面积352.8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5.5%,其中新开工面积38.40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79.3%;房屋竣工面积59.08万平方米,增长80.6%;商品房销售面积21.58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8.6%。全年累计资金到位额31.98亿元,下降21.4%。资金来源主要是以自筹资金为主,占比高达63.4%。
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05亿元,增长12.8%。按城乡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2.80亿元,增长14.0%;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25亿元,增长1.5%。按规模分,限额以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66亿元,增长8.1%;限额以下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2.39亿元,增长14.5%。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全市的比重为24.7%,比上年减少3.3个百分点。
六、对外经济
2014年,全市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2450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3%,比全省2.1%的平均增速高9.2个百分点。其中,实现出口总值13907万美元;实现进口总值10597万美元。七、交通、邮电和旅游
2014年,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0.3亿元,可比价增长9.8%。全市公路总里程4559.77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50.873公里,一级公路195.787公里,二级公路524.974公里,三级公路73.931公里,四级公路3614.205公里。2014年新建公路243.419公里。
2014年,全市公路货物运输量2174万吨,比上年增长11.0%,货物周转量435815万吨公里,增长15.2%;公路旅客运输量2157万人,增长7.3%,旅客周转量128509万人公里,增长10.46%。铁路旅客运输量62.7万人,同比增长2.3%;铁路货物发送量315.3万吨,同比增长8.2%。
截至2014年末市区内共有公交车377台(319.9标台),万人拥有6.77标台;出租车1201台,万人拥有25.43台。
2014年,全市实现电信业务总量8.22亿元。全市固定电话21.09万部,下降1.4%;移动电话116.82万部,增长8.0%。邮政业务总量9440.51万元,同比增长17.2%;实现营业收入11027.25万元,增长0.6%;全年发送信函?185.21万件,下降5.1%。
2014年,来我市旅游人数达186.57万人,同比增长 17.1%,占全省的比重为1.6%。旅游收入24.80亿元,增长22.2%,占全省的比重为1.4%。
八、金融和保险业
2014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02.13亿元,比年初增加30.45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个人储蓄存款305.07亿元,比年初增加31.33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各项贷款余额324.10亿元,比年初增加47.19亿元,比上年增长17.0%。其中,中长期贷款108.08亿元,比年初增加1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各项贷款余额增速超出各项存款余额增速8.8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2014年,全市共申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25项,批准91项,项目批复率为72.8%,共争取国家、省支持资金4728.5万元,争取省级专利资金补贴项目19项。全市获省科技进步三等奖4项。在全省设立首个地区级市长奖——“辽源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出“市长奖”10名;“鼓励奖”21名;“耕耘奖”8名;“摇篮奖”3所;“优秀组织奖”8家。全年专利申请量为145件,其中发明36件、实用新型73件、外观设计36件。全市拥有院士工作站3个。
截至2014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院校608所,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学校2所,招生2808人,在校生7938人,毕业生2505人。各类中等职业教育院校11所,招生793人,在校生3813人,毕业生3852人;普通高中9所,在校生17734人,毕业生6517人;初中56所,在校生28065人,毕业生8672人;小学319所,在校生51966人,毕业生9526人;幼儿园208个,幼儿20781人,特殊教育学校2所,招生11人,在校生113人,毕业生34人。全市初中入学率100%,高中阶段入学率92.8%,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拥有文化馆4个,群众艺术馆1个,公共图书馆3个,博物馆3个;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广播电视台2座,广播覆盖率达96.5%,电视覆盖率达97.0%。
截止到2014年末,全市医疗卫生机构1055个。其中,市县级医院 12个(不含企业、民营医院9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个,村卫生室488个;医疗卫生技术人员6810人,其中执业医师2380人,同比增长3.4%,执业助理医师350人,同比下降1.1%,注册护士2769人,同比增长12.2%。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5643张,同比增长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3524台,同比增长14.8%;全年医疗总收入10.3亿元(指医疗机构的医疗收入或事业收入),比上年增长16.9%。总支出11.97亿元(指医疗机构的医疗业务成本、医疗支出、事业支出、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4%;全年诊疗人次426万人次,同比增长8.9%。
2014年,辽源市在各级各类体育竞技比赛中共获得奖牌58枚。其中,在国家级比赛中获得金牌1枚,银牌1枚;在省级比赛中获得金牌23枚、银牌19枚、铜牌14枚。
截至2014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总人数达25.28万人,比上年增长3.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81万人,下降0.9%。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26.4万人,增长0.3%;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4.7万人,与上年持平。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83万人,下降6.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9.6万人,增长8.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5.5万人,增长0.6%。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4年末,全市总人口为1217950人,比上年末减少1240人。市区人口为472175人,比上年末减少1325人。全年出生人口10403人,出生率为8.54‰;死亡人口7951人,死亡率为6.52‰。自然增长率为2.01‰。人口性别比为103.3(女性为100)。
表2 2014年全市户籍人口数及其构成(人)
指标 年末数 占总人口比重(%)
全市总人口 1217950 ——
其中:非农业人口 553762 45.5
其中:男性 618939 50.8
女性 599011 49.2
其中:0—18岁 163522 13.4
18—35岁 257202 21.1
35—60岁 570421 46.8
60岁及以上 226805 18.6
2014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51.94元,比上年增长6.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511.45元,增长5.2%;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500元,比上年增长9.2%。城镇恩格尔系数为25.2%。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7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02平方米。
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4909人,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4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3893人,支出农村低保资金0.62亿元,下降12.5%。
2014年,全市期末从业人员总数28.2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当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158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349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856人。登记失业人员期末实有人数1176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4%,比上年下降0.02个百分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7.27万人。其中,外省来吉农民务工人数0.39万人,境外就业人数0.047万人。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市区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浓度年均值为0.076毫克/立方米和0.026毫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21天。
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国家三类水体标准。受理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06件,结案率为100%,满意率为98%。
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全年在各类安全事故事故中死亡80人,同比下降13.0?%。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9人,同比下降57.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0人,下降1.4 %;火灾事故死亡1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4年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其他年份为农民人均纯收入)、价格指数为国家统计局辽源调查队提供。
另:本公报中使用的部分指标数据,为市直相关部门提供的行业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