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五个强化”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本报讯 清明将至,森林防火进入了关键时期。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东辽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五个强化”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强化森林防火责任。全面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度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岗位责任监管制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强化防(扑)火综合能力。提高森林防火预警监测系统的电子化、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加强森林防火机具库建设,确保机具数量和设施完好率。抓好半专业扑火队和业余扑火队建设,保证人员数量并开展扑救知识、火场自救知识培训,提高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应变能力。
    强化火灾防范工作。落实野外用火审批等有关火源管理规定,加大对高火险区、重点部位的巡护瞭望等检查督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排查森林火灾隐患。加强农事用火监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强化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做好森林火险预警服务和预警响应,狠抓预警响应机制细化性、实时性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预警信息发布和传递、预警旗更换、配套管理制度。
    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普及森林防火区内禁火规定、扑火安全常识等重点内容。通过标语牌、条幅、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在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设警示旗5000面,警示标语15000条,粉刷永久宣传牌815块,制作和发放宣传牌1500块,张贴宣传标语5220条。  (崔海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