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娜号”邮轮被扣韩国济州港事件追踪

    新华社电  从13日起,中国邮轮“海娜号”意外被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扣留,在济州港滞留超过48个小时。1659名游客的海上之旅,变成了“异国受困记”。
    受困游客情况如何?中国邮轮为何会被韩国法院扣留?如何保障游客权益?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事件进行了追踪。
    一次“说走不让走”的旅行
    “可算是安全回来了!”15日16时40分,62岁北京游客邓先生带着老伴儿和6岁的外孙女,乘坐海航包机降落在北京首都机场。同机抵达的共有283名乘客,其中包括19名儿童及1名婴儿。
    这些乘客都来自于一次“说走不让走”的旅行。北京时间13日15时,海航集团旗下海航旅业邮轮游艇公司“海娜号”邮轮在韩国济州港被当地法院扣留,船上包括1659名游客在内的2300多人被迫滞留。
    游客王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游客们拿的都是团队签证,所以在船舶被扣的情况下,尽管船舱是打开的,也不可能落地登上济州岛。
    事件发生后,国家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游客境外权益,争取船只尽快离港。海航集团派出了五人工作小组于14日中午赶到济州,配合总领馆积极协调各方关系。“中国网事”记者从船上传回的消息了解到,船上有101名服务员在3个餐厅待命,全天分3个时段提供餐饮服务。船上开放了全部娱乐设施,包括增加7小时娱乐活动供游客观赏,广播持续播报事件最新进展,安抚游客情绪。船上配有免费的医疗服务,并开通免费的国际长途电话供游客与家人联系。
    海航共调五架包机前往韩国济州接滞留游客回国,每架航班将连续执行2个往返,争取15日将全部滞留游客接回国。
    海航方面表示,将根据“海娜号”邮轮游客所在的舱房类型不同,给予每人2000元左右补偿。
    一场“跨国要债”的企业经济纠纷
    “海娜号”隶属于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计划于当地时间13日16时由韩国济州开往仁川。12日,与海航存在债务纠纷的沙钢船务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沙钢船务)以法律纠纷为由,向济州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船舶。济州地方法院裁定扣押了即将离港的“海娜号”邮轮。
    海航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着手安排船舶解扣事宜,并于14日凌晨3点,将扣船通知要求的30亿韩元(折合168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支付到韩国当地律师账户。但适逢周末,保证金无法支付至法院账户,邮轮未能解扣。
    海航公司跟沙钢船务之间到底有怎样的经济纠纷?为何又牵涉到英国和韩国的法院?
    沙钢船务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张洁接受“中国网事”记者独家专访时介绍,2008年8月,沙钢船务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下属子公司大新华轮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华公司)签订了租船协议,海航集团为大新华公司出具了履约担保函。
    2010年10月起,大新华公司拖欠直至停付租金。因两家公司的注册地都在香港,沙钢船务根据合同约定,向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2012年11月,仲裁庭最终裁决大新华公司须支付沙钢船务5837.57万美元。同时,沙钢船务向英国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
    张洁表示,目前大新华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海航集团作为担保人应履行担保责任,但其拒不履行。在屡次协商无果的背景下,沙钢船务不得不在全球范围内追索海航集团资产。
    张洁说,沙钢船务针对大新华公司、海航集团采取的所有措施都按法律规定进行。“包括英国、印度、南非、韩国等地都进行追索。沙钢船务曾于2011年3月在印度扣押海航集团子公司的一艘船舶。”这次沙钢船务掌握了海航近日有船到济州的信息,又向韩国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团资产的申请。
    但究竟船上有没有人,有多少人,沙钢船务表示并不清楚。“公司申请的是扣押邮轮,而不是扣留邮轮上的人员,因为人员不属于海航资产范畴。而事实上,韩国地方法院也没有如个别媒体报道的一样,扣留船上人员。”张洁认为,“海娜号”被扣押是由海航集团违约造成,海航集团要承担其担保还款责任,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也要由海航集团承担。
    对此,海航方面表示,大新华公司与沙钢船务之间是正常的经济纠纷,且当事各方已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由英国法院管辖。虽然沙钢船务已向英国高等法院提起要求海航集团履行担保义务的诉讼,但在管辖法院尚未对此作出判决的情况下,通过韩国济州法院扣留“海娜号”邮轮,导致中国游客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危害了中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涉嫌触犯中国法律。
    游客无辜被困如何维权?
    韩国法院突然将中国邮轮扣留,这一做法是否合法?适用哪些法律规定?事件中,各方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游客无辜受困造成的损失该向谁来索赔?
    对于扣船行为,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莫世健表示,这在国际上非常常见,扣船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将船拍卖,而是以扣船为手段,要求对方解决纠纷。
    莫世健说,扣船裁定是保密的,法院实施时不会提前告知,以免船只临时改变航线。但韩国法院因休息日无法及时处理保证金,致使数千名中国公民滞留,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任何商业纠纷都不能劫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包括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和受尊重权等合法权益均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定主张权利,与经营者协商沟通,要求经营者履行约定,赔偿损失。”
    北京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洪积认为,游客因无法继续旅游,不能按时回国导致的损失,可向旅行社索赔。“旅行社的违约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承担的只是违约责任,而侵权责任是由海航承担。”因此,游客维权可同时起诉旅行社和海航,旅行社也可以要求海航赔偿。 (记者  毛伟豪  刘巍巍  周慧敏  王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