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春运”工作

    本报讯 2015年“春运”工作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我市在“春运”期间多措并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春运”期间,交通运管与公安部门加强联合,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加大对非法营运、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涉牌、涉证、车辆技术状况不达标、不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春运”高峰期,公安部门派出民警协助客运站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市公安局在每个客运站派驻2名公安民警,维护客运站和客车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分子在客运站内和客车上从事绺窃、斗殴、诈骗等违法行为。同时,与气象部门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市气象部门将天气情况提前发送到运管部门和客运企业、客运站,使全市运输部门及早作出应对措施。运管执法人员严格落实“春运”执法责任,市运管处每天由一名科长负责下路检查,对出租车驾驶员不打计价器、要高价、拒载、强行拼客等违规行为严格监管,及时处理。“春运”期间,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199件,出动稽查人员1200余人次,执法车辆260台次,纠正违规车辆34台次。
    “春运”前,运管部门还组成安检组,分别对各运输企业和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全市共检查合格车辆823台,安全培训从业人员1037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春运”期间,道路运输共投入客车24561台次,加车515台次,安全运送旅客113.3万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1%;公交投入车辆16808台次,安全运送旅客665万人次,全市未发生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平安、畅通、有序的“春运”道路运输目标。 (董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