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水毁灾害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专项跟踪审计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 李艳红)为全面落实全省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对全市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动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市审计局日前全面部署全市水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专项跟踪审计工作。
    审计对象为今年夏季以来遭受洪涝灾害起,市、县(区)负责筹集、接收、分配、拨付、发放、使用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及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和慈善组织。审计内容为对接收、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单位财物管理和内控制度进行审计。
    审计重点为检查银行账户和相关会计资料,检查灾后重建资金物资收入、拨付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批手续,检查物资的验收、领用、保管、调拨、登记等管理制度;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经批准的预算是否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专项经费款项是否及时、足额拨付,有无截留、滞留、隐瞒、违规和越级拨款问题;有无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补贴、津贴等问题;受灾资金直接补贴受灾群众的,检查有无公示、登记造册等相关手续,账实是否相符;对恢复重建项目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检查概算审批、执行、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