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本报讯 为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防“四风”反弹,2月14日至15日,我市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春节前廉政谈话。市委书记吴兰分别约谈了两县、两区党委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唐永军集体约谈了各县(区)长,市纪委副书记和监察局局长分别对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严明4方面、16项纪律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落实廉洁过节要求,做政治坚定、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克己奉公的表率。
    廉政谈话结束后,还组织签订了《辽源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廉政谈话备忘录》。 (韩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