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人心

孙元利 纪黎黎

    1月26日上午9时,龙山区福镇街居民张聘佳与其母亲一道兴冲冲地来到了龙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手捧着一面写着“法律援助温暖人心,忠于职守一心为民”的烫金字锦旗,向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表谢意,并表达他们对党和政府的感谢之情、对龙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感激之意。
    家住在龙山区福镇街的张聘佳是一个年轻小伙子,家境贫困,在一工地打工时不幸身受重伤,无法工作。他多次找到工地老板及有关部门解决赔偿问题,可因种种原因却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无奈之下的张聘佳在其朋友劝说下,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和其母亲一道找到了龙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详细问清了具体情况后,及时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人员免费为其代理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工地老板赔偿张聘佳工伤医疗费、伤残补偿费等共计8万余元,解决了张聘佳要解决却一直不能解决的工伤赔偿问题。张聘佳一家十分满意,逢人就讲“共产党好、龙山区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真为老百姓办实事,还不用花一分钱”。
    龙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先后为龙山区贫困群众、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上百件,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切实落实到了帮助弱势群众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具体事件上,受到了广大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