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写在中共辽源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

    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中共辽源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张 涛  摄


    2014年5月9日,市委书记吴兰带领市级领导及全市正处级党员干部到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本报记者  张 伟  摄


    2014年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市纪委监察局成立督查组,深入全市各大商场、超市检查是否存在公款购买节礼等“四风”问题。 本报记者  刘 鹰  摄

    全面理清职能,对牵头和参与的12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取消或不再参与114个,保留或继续参与11个。
    强化派驻机构管理,11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不再分管驻在部门业务工作。
    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执纪监督机构12个,占机构总数70.6%,执纪监督人员35人,占人员总数的66%。
    ……
    2014年,市纪委监察局在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三转”,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力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上率下 落实“两个责任”
    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袖手、纪检机关不缩手”的要求,扎实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统一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先后8次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事项15项,真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2014年8月21日,市委书记吴兰在《吉林日报》发表《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署名文章,彰显“不折不扣抓责任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坚定决心。2014年9月2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事项,及时制定下发《中共辽源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了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基本职责、重点任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为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供了依据。2014年9月29日,市委书记吴兰在《吉林电视台》“市(州)党委落实‘两个责任’”电视访谈中,进一步传达了责任、传导了压力、传递了警示,有效推动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真抓实干,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监察局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全力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种好监督责任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注重协调推动。督促指导各县(区)和市直部门重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范围、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各项要求,切实做到层层分解任务到位、人人落实到位,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建立完善责任制配套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制的意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签订承诺书3280份,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使党员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强化监督检查。实行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对各县(区)、各部门2013年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落实。严格追究问责。紧紧盯住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使领导干部绷紧“廉政”这根弦。2014年,对检查和考核中发现存在对外交往购买赠送纪念品、车辆管理混乱、借用基层单位公车、纪律松懈等问题的9个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

    敢于亮剑 严肃惩治腐败分子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切实加大惩治腐败力度。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信访举报655件(次),初核违纪线索329件,立案233件,立案数同比增长13.66%,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2件,结案234件,处分违纪人员249人,挽回经济损失614.75万元。
    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职级高、金额大、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落实《廉政准则》,严肃查处了原市信访局副局长钟某、原市畜牧局局长石某等一批涉嫌贪污受贿行为的典型案件,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据统计,去年,全市共查处大案要案94件,同比增长11.90%,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12件,同比增长100%。贴近民生领域,对城区享受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廉租房分配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廉租房补贴和住建、民政部门及一些街道社区人员审查不严、失职渎职和违规办理收取“好处”等五类21个方面问题,发现涉及违纪违规党员干部43人,其中科级14人,一般党员干部29人。市、区两级纪委立案25件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人,移送检察机关3件7人,涉嫌诈骗犯罪的8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强化办案措施。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建立完善纪委主要领导阅批信访件、亲自主持线索排查制度,防止线索流失。去年年初以来,共阅批信访件708 件次,委局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40批次63人次,解决群众疑难信访问题35个。强化办案力量,改革前把拟撤销的纠风室、执法室、绩效办等内设机构人员全部充实到案件检查室,增强一线工作力量。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在资源共享、线索移送、借力办案等方面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调联动,增强了办案合力。加强办案人才库建设,发挥骨干力量,储备财会、审计等各类人才48名,为查办案件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倒查追究领导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真正实现“双问责”。推行查办典型案件“1+4”模式,要求采取查办案件与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同步进行的办法,认真剖析违纪人员思想观念、违纪轨迹、心路历程,制作剖析笔录,结合案情写好剖析报告,真正做到查处一起案件,进行一次剖析,下发一个通报,完善一项制度,解决一类问题。下达监察建议书,针对行政监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依法依纪原则,及时有效办理监察建议事项,在纠偏纠错、堵漏治本、督促指导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14年,共向4个部门下达监察建议书,切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修身自强 提升履职能力
    加大自身建设力度,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学习培训。“坐下来”培训。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检查业务培训班”,邀请市纪委常委及案件检查室主任做主旨演讲,分别就案件检查证据收集、谈话取证、检查程序等内容答疑释惑,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适应工作需要的能力和素质;“请进来”培训。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倡廉论述作专题辅导报告,进一步增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召开常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就改革开放的历史造就了中国的伟大时代等内容作专题辅导,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认识上的提高、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学习活动90余次;“走出去”培训。依托中央纪委“一学院、两中心”和省廉政教育基地,就推进“‘三转’强化主责”、作好新形势下党风政风工作等专题进行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坚定信念。去年,全市共组织7批次、3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培训。
    改进工作作风。在查纠“四风”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带头改进作风,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改进委局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市纪委机关干部请假规定》等制度规定,重申各项纪律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庸懒散奢和软弱涣散”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工作漂浮、口大气粗、特权思想等行为,整治活动采取定期或随机抽查、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检查和征求到的5方面21条问题意见,逐条研究,切实整改,绝不姑息。
    强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约法五章”和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4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加大自我监督力度,防止“灯下黑”。开展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厉行节约行动。2014年,市纪委各类会议和文件同比分别减少35%、10%,“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7%,一般性办公支出下降10%。
    一项项工作的落实、一组组数据的变化、一个个案件的查处,彰显了辽源市反腐惩贪的信心决心,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为民、务实、清廉的正气清风正有力推动着转型跨越的发展之帆破浪前行、奋力赶超!

    正风肃纪 力促作风转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
    整肃机关作风。着眼强化工作纪律,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委办、市政府办等部门制定印发《辽源市开展“慵懒散奢和软弱涣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解决工作标准不高、创新能力不强、办事拖拉、服务态度差和纪律松散等六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发现工作时间上网看电视剧、聊天、逛淘宝以及不在岗、迟到早退等问题逐一核实并坚决严肃处理。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共监督检查79次,发通报12期,发现违规问题81个,其中立案4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
    纠治“节日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下发文件设红线、宣传教育早提醒、强化监督严问责等有力举措,狠刹节日期间乱发福利补助、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在“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关于“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随礼风”的通知》等,严明纪律要求,增强廉政自觉。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开展立体式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引导干部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进行广泛监督,一举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违纪案件,处分18人,其中县处级3人。加大监督问责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深入各大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等场所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依纪依法从严处理。2014年,全市共检查89个酒店、19个商场、33个山庄和66家单位的财务账目,纠治违规发放福利补助等8方面问题。
    整治“三宴”。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借升学宴、乔迁宴、生日宴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市纪委监察局作出禁止性规定,严明了纪律要求。高考前,以市纪委和教育局名义向全市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发放《移风易俗从我做起》的倡议书,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同时,结合实际制定《辽源市禁止党员干部操办、参与升学宴检查工作方案》,通过受理举报、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狠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整治“三宴”工作中共发现问题15个,立案12件,处分12人。

    关口前移 健全防控体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紧紧围绕“五权”建设,立足教育,强化监督,健全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惩防体系建设总体布局,根据中央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下发《辽源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细则》,构建了整治、惩治、防控、推进“四大体系”和改进作风常态化、查办案件组织协调等“14项机制”的整体框架,形成了较为科学、明晰的思路和举措,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机制创新,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收到实效。
    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人权、财权、事权行使的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实施办法》,明确了主要任务,落实了分工方案,提出了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大限权控权力度,以“数字监察”平台建设为核心,着力推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加强民主监督,全面推行以“3+1”为核心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以“三规范两建立一提升”为核心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加强对涉企收费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串用收费票据、收费标准应降未降等问题,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强化日常监督,加大问责力度,追究失职渎职责任。2014年,对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10·13”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问责,给予10人党纪政纪处分。
    强化廉政教育。促进廉政教育常态化,将廉政教育作为各级党校、公务员培训的必修课,全市各类培训机构组织党风廉政培训44期,参训人员6200余人次,累计340余学时。落实“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谈话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切实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全市共开展谈话教育39人。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组织开展“廉政一日”教育活动,全市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45个部门近3000名党员干部到省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营造知廉、守廉、尚廉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廉政微视频(电影)、廉政漫画、廉政微小说作品征集活动,全市共征集作品125个,其中《廉政准则52个不准》、《忠诚卫士》分别被省纪委评为漫画类一、二等奖,《务实》获微小说三等奖,辽源市纪委监察局荣获优秀组织奖。为加强廉政文化作品成果运用,在市区广场户外媒体进行集中展播,共播放10080条次,播放时长5040分钟。2014年3月,辽源市纪委监察局被省纪委评为“2013年度全省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本版稿件由市纪委监察局提供   撰稿  韩 旭  曲春雷
    本版策划  咸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