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2日在辽源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春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职,务实重行,为推进辽源转型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服务转型发展大局
常委会始终把促发展摆在首要位置,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统筹谋划,围绕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不断强化监督职能,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全力服务转型发展大局。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市政府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提振发展信心,积极培育发展优势主导产业,注重引进培育税源型项目,实施大企业培育工程,着力破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难题,切实增强实体经济发展活力;围绕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新挑战,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及时了解运行动态并提出建议;借助“外脑”和社会力量强化经济监督,组织财政、经济、金融等方面专业人士专题研究经济工作,提出监督建议,提高了财经监督工作质量。
加强经济领域重点工作的监督。围绕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城镇化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以及科技创新等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对我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及时作出批复。立足贯彻市委全面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的决策,推动经济开发区升级晋位,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辖区内的省、市人大代表,对开发区扩容扩权、转型升级工作和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视察,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并召开了专题座谈会,提出要着眼于解决开发区自我发展能力、自我创新能力和投入产出能力不足的问题,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抓好由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由承接转移向园区共建、由依靠政策向综合提升等三个方面转型,得到了市委的肯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同时,支持和督促政府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强化服务举措,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严格计划预算审查监督。改进预决算监督工作,实行预决算会前审查制度,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预算审查。听取审议市政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报告,对2013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审查批准了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注重增收节支、降低债务风险、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等建议意见;加强部门“三公”经费监督,听取市财政局关于13个政府组成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报告,并在《辽源日报》公开“晒账”,提高了部门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调整工作监督,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和部分重点工程回购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等议案,促进了预算管理规范化。
二、注重民生工作监督,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常委会注重从代表建议和“三走进”等群众诉求中确定监督议题,持续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注重城市建设管理。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城市建设管理以及交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对全市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工程建设、道路交通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强调要加强城市建设规划引领,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科学长效的城市管理体系,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了城市管理和交通秩序的改善。
注重社会事业发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药价虚高、过度医疗等问题,对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要抓好医德医风警示教育,优化服务,规范收费,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加大食品安全跟踪监督力度,对2013年常委会关于《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票决,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建立;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职业教育发展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和专项检查,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常委会始终把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作为利国利民的头等大事,连续两年对绿化美化辽源大地工作进行监督,2014年又对依法制止蚕食林地、滥砍滥伐等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票决。同时,围绕进一步发挥气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百姓生活的作用,开展了对气象工作的专项检查,并对加大气象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
注重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了备案登记、联合接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结果反馈等工作制度,规范了工作流程,提高了接访办理效率。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48件次,转办督办率达到100%,发挥了人大信访“减压维稳”作用。
三、认真开展法律监督,促进法治辽源建设
常委会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积极在法治建设中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促进严格执法。围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对涉及发展和民生领域的重点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杨木水库水源地建设投入,加快水污染防治工程步伐,强化水源地环境治理保护,努力提高水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用水安全;对《旅游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强调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可持续发展的规划体系,加快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全力打造辽源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品牌。此外,还对《物业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调研。
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常委会对市县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就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少、违法行政行为裁撤率低、行政司法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水平的提升;加强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对常委会2013年作出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听取并票决市检察院整改情况报告,推进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公安机关网络安保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围绕加大涉网犯罪打击力度、强化网络监管以及加强网络安全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
切实开展法治宣传。注重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执法检查、工作视察、专题调研以及代表“三走进”活动之中,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以宪法为核心、以监督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的法治观念及遵法守法意识。加强了人大自身宣传阵地建设,提高《辽源人大》杂志和网站宣传质量,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一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4人次,组织12名拟任职人员供职发言。
四、强化代表工作措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常委会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有效行使代表职权为目标,切实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代表工作创新发展。
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机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等八项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落实常委会每名党组成员至少联系一个基层联系点,常委会所有组成人员至少联系三名以上人大代表、每年至少参加两次代表活动等具体措施,进一步密切了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为发挥代表作用提供了有力保障。
推进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以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三走进”活动为载体,着重在加强活动组织、推动代表深入选民、提高承办部门办理质量、调动群众参与热情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和推进机制,召开了“三走进”工作推进会议,推动活动向纵深开展。去年以来,各联络站共接待选民1418人次,梳理群众诉求520件,办结率达到76.2%,同比提高了6个百分点。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内外人大的广泛关注,省内各地和黑龙江、河南、湖北等省人大陆续来我市学习考察并推广辽源人大的做法。
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围绕提高建议质量,规范了会前征集、会中整理、集中交办、跟踪问效等工作流程,加强培训,审核把关。围绕提高办理质量,在以往专项汇报、双向走访、跟踪督查等督办方式的基础上,建立了常委会和政府领导同步包保重点建议、定期召开协调会等制度,加大了办理代表建议的刚性约束,同时也提高了办理效率。据统计,2014年转交“一府两院”的119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当年办结率达到73.9%,比上年提高了8.6个百分点,代表满意率达到99%,这两项指标均是近年来的最好水平。
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制度创新,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常委会党组和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各个环节活动任务,特别是针对学风不端正、调查研究不深入、联系群众不紧密等13个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立行立改,狠抓落实。通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深化和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党性观念、政治观念、法治观念、群众观念。切实改进“三查(察)”工作,轻车简从,深入实际,讲求实效;着力转变会风文风,开短会,发短文,重质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具体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并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常委会和机关内部约束力进一步增强。
着力加强工作创新。围绕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这个主题,在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在建立《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对《常委会监督议题确定办法》进行了完善,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监督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反响;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新增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等内容;印发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考核办法》,对委员出席“三会”、发言次数和质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这四项制度规定从监督议题的选取,到苦练调研基本功,再到提高审议质量,彰显了2014年常委会工作的新常态,促进了人大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反映群众意愿;更加讲求实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离不开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的积极配合。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给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新任务、新课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人大强化监督,积极作为。同时,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司法体制改革、新预算法实施,等等,需要我们不断地创新和探索,不断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对此,我们倍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自身工作也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在监督工作上,聚焦和解决群众问题不够,刚性不足,实效性不强;在决定重大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代表工作上,履职制度机制还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自身建设上,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强,作风转变还存在差距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切实依法履行职责,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加快实现辽源转型发展的新跨越做出新的贡献。
一、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推动制度创新上要有新思路
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贯彻全会精神,在制度创新上积极探索。要立足有效发挥监督职能,研究制定加强“钱袋子”监督、开展专题询问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制度,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刚性;要立足提高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研究制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工作制度和流程,让重大事项确定更具操作性;要立足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同时,围绕地方立法权扩容,做好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立法需求和制度流程等方面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围绕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公正司法,对新形势下的司法监督工作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二、不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要有新突破
根据市委工作重点,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以及向社会公开征集的群众建议,常委会今年将重点对23项工作和7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围绕推动转型发展,重点对经济运行质量、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开展监督;围绕促进民生改善,重点对食品安全、小区物业、健康教育与健康管理等工作开展监督;围绕推进依法治市,重点对司法体制改革以及农村土地承包办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等实施情况开展监督。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一是加强跟踪监督,将对道路交通管理等5个方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对重点议题实行票决;二是延伸财经监督范围,把全口径预算、重大财政专项资金、重大投资项目、政府性债务等纳入监督范畴;三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题询问;四是推动监督工作公开,邀请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常委会监督和“一府两院”整改情况。
三、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上要有新提升
在加强制度创新,推动重大事项具体化、明晰化和标准化的基础上,积极围绕贯彻市委决策、回应群众关切,适时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今年,常委会将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推进依法治市作出决议;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对加强杨木水库库区综合开发保护工作作出决议;围绕推动城市建设,对《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工作作出决议。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保障与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要有新举措
围绕加强服务保障与激发履职热情,在抓好代表履职培训、拓宽知政渠道、保障活动经费等工作的基础上,以调动各级人大、各级代表和承办部门主动性、积极性为重点,在深化“三走进”工作推进机制上要有新的举措;以探索建立专项工作评议制度、代表建议办理成效与承办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结合为切入点,在推进代表建议落实上要有新的举措;以解决当前代表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着眼点,在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机制上要有新的举措,切实推动代表工作上新台阶。
五、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辽源建设上要有新进展
认真执行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加强对普法决议以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推动建立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引导和动员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监督,推进政府完善公众政治参与制度,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在强化人大依法履职宣传的同时,加大对“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等法律实践的宣传,着力使法治精神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信仰和行为准则,切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六、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要有新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严格落实集中学习、读书交流、理论研讨等学习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服务于市委工作大局;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在制度完善和执行上继续加大力度,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和延伸;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培养,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大工作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全面推动转型发展、推进依法治市,人大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致、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实现辽源转型发展新跨越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