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安全生产系列评论之二:安全生产责任要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
本报记者 李锋
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党和政府的责任,是各部门和企业的职责。安全生产任重道远。抓好安全生产,不但要从思想上重视、强化“红线”意识而从源头抓起,更要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古人云,“为者常成,行者常至。”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好安全生产,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在我市,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就是要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中共辽源市委、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辽源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
安全生产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各级党委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和各企业的每一个责任人都是一颗安全“螺丝钉”,要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来拧紧每一颗“螺丝钉”,要强化每一个点、每一个人的责任,确保其时时刻刻不放松、不松动,尽心做事而不是抱着“赶浪头、出风头、争彩头”的想法去作秀。因此,各级党委应当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各级职能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责任;各企业应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如果有部门或个人依然要以作秀的心态去“赶浪头、出风头、争彩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和人员必将依法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