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法学家为法官“充电”

    本报讯(王成立 记者 李及肃)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春刚邀请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立新教授来院作《侵权行为及侵权责任形态法律适用指引》专题讲座。全市两级人民法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层干部、市中级法院相关业务庭室法官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听取了讲座;通化市、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分领导、法官也慕名前来聆听了讲座。
    杨立新教授就《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背景、法律适用、法律原理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民事审判实践出发,对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产品责任和共同侵权责任等相关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适用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理论联系实际,旁征博引了一些实践案例,就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侵权责任法》,特别是在审判实践中适用相关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和《侵权责任法》及《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中相关联的问题进行了系统、透彻、精彩的讲解,对法院审判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指导性,为广大法官准确把握和运用《侵权责任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使与会聆听的“学生”获益匪浅,深受广大法官的好评。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全市人民法院的法官不仅要有良好的专业素质、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还要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机械地适用法律,要充分考虑所适用法律的立法宗旨,克服以案办案的缺点,以正确的司法理念为指导,做到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构建和谐辽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法官的业务素质培养。今年以来,本院的法律专家和国内法学界著名专家学者先后进行法律专题讲座达9次,使法官的业务素质明显提升,没有发生错误案件和瑕疵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