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买”信任 学生守诚信

本报记者  于芯


    “阳光诚信超市”的设立,为孩子们从小培养诚信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刘鹰 摄

    在辽源市实验小学校园内的超市里,货架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学习用品,然而这里却没有收银员,也没有视频监控。入店的学生消费者们全凭自觉选物、付款、找零。这个充满了相互信任、买卖之间透明诚信的超市,就是该校特别设立的“阳光诚信超市”。它就像一面镜子,无声地检验着师生们的诚信品质。
    市实验小学“阳光诚信超市”位于该校教学楼的二楼。课间10分钟休息时间就是超市的固定营业时间。12月23日9时30分,记者在超市看到,由1名小学生兼任的经理和2名小学生兼任的理货员早早来到超市经营。随后需要买东西的学生们很有秩序地排队走进超市,沿着地面粘贴的“小脚丫”提示,在货架前挑选笔、橡皮、尺子、修正液、笔记本等学习用品。据该校大队辅导员陈鸿介绍,超市内销售的学习等用品都是由学校指定专人根据学生学习实际需求统一采购的,分类摆放到超市0.5元区、1元区、2元区、3元区、4元区、5元区的货架上,方便学生们选购。“自己拿东西、找钱,很新鲜啊!别的地方都是人家帮你算账收你钱。”刚逛完“超市”的五年四班学生孙灵泉说:“老师常常教育我们做人要诚信。每次在超市自助购物后,除了成就感十足外,我都感觉自己是个诚信的人。”
    “可擦笔在这里”、“我来帮你拿下来,这个文具盒很经济实用”……在“阳光诚信超市”里,小管理员们各司其职,宛若真正的小商家一样向师生们介绍着货品、价格,言行彬彬有礼,文明范儿更是打人儿。“超市内没有安放监控,只有1名‘小经理’和12名‘小管理员’,他们每天轮流上岗,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和诚信清点,偶尔还会为师生们介绍商品用途,或者帮个头儿较矮的学生取物品。”陈鸿说。“阳光诚信超市”是龙山团区委根据省团委创建“吉青·红领巾之家”项目在全区开设的第一家试点“超市”,目的是加强对师生的诚信教育,培养师生的诚信意识,将诚信实实在在地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和学习中,让孩子们通过自助购物逐渐形成自我行为规范意识,知道什么是诚信。“诚信超市成立一个多月来,从没丢过一件东西,很受同学们的喜欢。”“小经理”曾钰博底气十足地告诉记者。
    据学校负责人介绍,“阳光诚信超市”获取的收益将用来资助贫困学生。同时,学校依托“吉青·红领巾之家”,在“阳光诚信超市”内开设了“爱心义卖吧”、“换乐吧”、“读书吧”、“阳光维权岗”等培养学生诚信理念的阵地,成为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新风尚营造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实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