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圆法治中国梦

共圆法治中国梦

    依法治国:一座新的里程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设计出宏伟蓝图,成为中国法制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新目标定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法治战略目标确定可谓高瞻远瞩,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一是实现了从法律体系到法治体系的根本转变,着力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二是从分散到整合的转变,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落脚点,实现了从分散、多层次推进法治向顶层设计并统一到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的飞跃转变。

    新制度系统: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提出了由五个体系集成的法治体系,五个体系相互关联、相互衔接、相互融合、连为一体,构成一个法治总系统,无论是建党、建国以来,还是在中国法制史上,都是首次提出,旨在为未来构建了一个宏伟的蓝图。

    新指导思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始终坚持正确路线,政治正确,方向正确,理论正确。这里特别强调了法治理论的价值功能,增强了法治实践决策和具体行动的科学性、可预期性、合理性,既符合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实事求是、密切契合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国情,从而克服了好高骛远或畏缩不前的局限,摈弃了食洋不化或固步自封的弊端。

    新治理理念:以法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方式,以法治来实现中国全面深化改革。
    法治从宏观上讲是治国方略和战略,从微观上又是方式、依据和手段。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最重要的是法治体系;在治理能力中,最重要的还是法治能力,也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来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样才能把国家治理好,达到天下大治的目标。

    新宪法实施:采用最高立法机关监督实施制度,即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在模式上,中国不采用美国式的一般法院审查制度,也不用法国式的宪法法院制度,而是采用最高立法机关监督实施制度;在内容上,有两点突破:不仅在实体上要健全实施机制,而且还要完善宪法实施的程序机制。

    新法治政府:建立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决策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
    建立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这是个全新的提法。建立决策的责任追究机制,彻底改变以前都负责又都不负责的做法。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出现了事故、发现了问题、造成了损失,一定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这些体现了党中央用法治管好行政权力的决心。

    新法治文化:在法治理念上,强调树立全民的法治信仰,实现了从法律意识到全民守法再到法治信仰的升级。
    从上世纪80年代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民守法,再到这次强调树立全民法治信仰,实现了两次根本飞跃。因为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和内心信仰,而非仅仅建立在外在的强制与威慑之上。所以,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文化、创新法治理论、形成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法,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法治软实力的关键。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司法改革:依法治国的重头戏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发端。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
    【看点】
    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高于高级法院,对于高级法院的上诉案件、再审案件、申诉案件等进行审理。巡回法庭成立后,会影响到最高法和各省法院的体制,最高法“总部”会缩小,巡回法庭会增大。各省高院的权限也会受影响。一个巡回法庭管理几个省,这为破除地方势力干预司法树立起了一座“防火墙”,确保审判的独立与公正。
    【解读】
    我国司法辖区和行政辖区相互对应,而最高法设立巡回法庭则打破了地区的限制,是流动的,可以直接深入到不同的地区受理案件,打破地方司法保护。当然,最高法的巡回法庭不是任何案件都受理,主要还是针对跨省区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等。

    探索设跨区划法院和检察院
    【看点】
    改变按行政区划的设置方法,改为按照案件数量的多少和人口密度的大小来划分司法区,在此基础上设置法院。
    【解读】
    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是触及司法体制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解决司法地方化的治本做法。当今司法地方化的根源是法院、检察院的人、财、物都主要由地方党委政府决定,在这种体制下,法院、检察院很难摆脱地方的管控,与地方也有各种利益上的勾连。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实际上就是法院和检察院脱离地方,按照司法规律进行重组,各类案件的审判将变得更为独立,极大地促进法院的公正审判。

    建立排除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制度
    【看点】
    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尊重法院裁判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等举措。
    【解读】
    坚决防止公共权力执掌者对司法的干扰。具体包括:在反向上,一是不良记录制度,二是干预通报制度,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在正向上,建立司法人员履责保护机制,确保司法人员理直气壮、没有顾忌地依法抵制非法干预,不因关系、压力和人情而办错案、做假案、出冤案,防止法外因素对司法裁判的干扰。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
    【看点】
    完善司法体制,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改革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检察权相分离。
    【解读】
    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而不是国家的执行机关。由审判机关按照审判权的标准去行使执行权,必然导致执行体制的扭曲,造成实践中的执行难和执行乱。四中全会所提出的改革试点便是要实现审判权和执行权在司法体制意义上的分离,就是由不同的国家机构分别在不同的体制上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

    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看点】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司法机关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防止舆论影响司法公正。
    【解读】
    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面临越来越多的压力,包括6.2亿的网民、一些网络大V、活跃的网民和跟着互联网起哄的媒体。舆论的强盛是双刃剑,一方面可以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网络信息的真伪难辨,网民情绪容易剑走偏锋,网上别有用心的谣言满天飞,这些存在事实性误差的舆论,严重干扰了司法公正,加剧了社会的焦虑。四中全会决定正是针对此种现象做出的必要纠偏。

    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看点】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
    【解读】
    揭开判案的神秘面纱,把每一起案件放在阳光下供公众审阅,这是把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入司法过程,让司法可以经得起悠悠众口,防止暗箱操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设立公职律师,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
    【看点】
    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理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
    【解读】
    提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这两个律师类型,顺应了律师行业的发展,意味着法律服务资源的重新布局,以及法律服务市场一定程度上重新整合。法律职业间的常态、有序流动,能够打破不同法律职业之间的隔阂,能够构成一个法律共同体。法律共同体对于法律观念和共识的形成会产生积极作用。


     相关链接


     立法领域的创新之举


    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明确提出要编纂民法典
    将反恐和国家安全法治化

    行政领域的创新之举

    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
    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传唱司法为民情怀 闪耀改革时代精神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进行时


    五年发展规划: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培育一流的法官队伍,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实现一流的法院管理,塑造一流的司法形象,推出一流的人民法庭,配备一流的物质设施,积累一流的工作经验。
    在发展中抓机遇,在开拓中求创新。近年来,辽源法院积极探索新时期工作新路径,在改革深水区里打起了连环攻坚战,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审判执行质效齐头并进,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吉林司法改革在辽源——勇气与担当的破冰之举
    司法体制改革成为我国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点和切入口。一时间,顶层设计搅动了司法体制的一池春水。热情、期待、机遇、挑战、关注……众多的字眼裹携其丰富内涵扑面而来,激荡着全社会的法律信仰和法治情怀。在这场大变革的历史洪流中,司法应有所作为,司法改革者更需担当。
    2014年3月,吉林省被确定为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及4个基层法院均被列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在几个月的试点推进工作中,辽源市两级法院开展了深入的调研,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经验,起草10万余字的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与规范性文件,为实践操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多项工作设想和基础理论研究获得了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春刚撰写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几个基础性问题》,在《人民法院报》2014年10月15日第三版发表,被人民网、新华网等20余家权威网站转载,并被收入中央党校优秀论文丛编。

    网络司法拍卖——因势利导,让利于民的新方式
    实践中,司法拍卖既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在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创新公开举措工作中瞄准了这一新生事物,果敢介入了网络司法拍卖领域。
    2014年7月21日,辽源法院首例网络司法拍卖案件成功竞拍,这也是吉林省法院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的第一案。截至目前,该院共上传拍品101件,涵盖汽车、土地、房产等领域的涉诉资产,总评估价达6670.45万元。其中,到期拍品?89件,已成交6?件,总成交价?93.016?万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约佣金4.65余万元,充分体现了网络司法拍卖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竞买人范围广的特点。
    《人民法院报》8月23日第五版刊文评价:与传统方式相比,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多方面的明显优势。一是扩大了竞拍范围,创造了良好的竞拍环境;二是促使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实现了执行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三是真正实行零佣金,做到让利于民;四是杜绝了暗箱操作,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开、透明、开放等特性堪称天然的“防腐剂”;五是提高了执行效率。

     未来的少年法院——为了明天,渐进中的朝阳工程
    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项朝阳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12年下半年,辽源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设立少年审判庭的设想;2013年1月,西安区法院成立全省唯一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集中审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他们在实践中创造性地开展庭前调查、法庭教育、判后帮教等工作,积极推动青少年大保护格局的形成,为青少年织就了一张密实的犯罪防控网、社会关爱网,为未成年被告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人性化的司法保护。
    少年审判庭仅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循着少年审判工作的发展脉络,他们以面向社会、面向全国、面向未来为指导方针,高起点、高标准、高站位规划少年审判工作,于2014年5月开始构建少年法院的框架,着手全面推进少年综合审判庭建设工作。随着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的渐进,少年法院的雏形轮廓且行且清晰。

    数字里面看成绩——关乎地方稳定发展、万家和谐安康
    2012年至2014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5754件,审执结案件32894件;共审结刑事案件3324件、判处罪犯4423人;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3231件,审结22040件;调撤民商事案件10636件,调撤率达44.63%;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48件,审结331件;共受理执行案件6662件,执结6373件;妥善化解涉诉重信重访案件33件;依法审结各类再审案件257件;辽源中院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917件。
    3年来,全市法院不断加强专业化审判改革,共成立16个专业审判庭;不断加强信息化水平建设,建成三级法院专网和38个数字化法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全市法院共组织法官培训400余人次,全市法院共有58个集体、379名个人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不断加强司法公开,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全市法院共办理代表建议18件、委员提案5件,共选择典型案件60余件组织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200余人次,组织群众旁听1500余人。
    ……
    这些数字是近年来全市法院工作的直观反映,是全市法院干警辛勤汗水的结晶。
    透过这些数字,我们可以看到全市法院为辽源的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所作出的努力,也可看出人民法院的工作纷繁复杂,任重道远。    
    
     辽源法院,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一支敢打硬仗的队伍,敢于缔造不平凡的业绩、追求“创一流法院”的高远目标,拥有攻坚克难、推进改革的自信。
    今天,辽源法院正沐浴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春风,迎接鼎故革新的思想洗礼,深化公正为民的法治情怀。潮头立桨,共圆法治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