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宪法日”:龙山区人民法院为群众敞开“普法大门”

    本报讯(记者  王超)12月4日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首个全国宪法日。龙山区人民法院向全区群众敞开大门,举办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通过法律讲堂、参观法庭以及办公区、旁听公开案件的审理、设置法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宣传板以及宣传标语条幅等方式,让广大群众零距离了解司法工作程序、感受司法的公正与公开,进一步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切身体会到自己对司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居民代表等50余名代表参与了此次活动。
    龙山区寿山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李福真说:“今天的活动办得好!从人民调解员的角度看,这对普法工作是个大推进,也更便于今后全区法制工作的开展;从普通百姓的角度看,又大大拉近了普通群众和法律的距离,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法律相关常识,加强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让普通百姓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依法治国的参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