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实行惠农补贴政策解读

财政轩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省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经省政府批准,对我省农民在省内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实行惠农补贴政策。
    (一)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补贴数量和期限是多少?
    1、对省内农牧渔民在省内购买列入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惠农补贴目录的产品,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额为3万元。
    2、对省内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在省内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惠农补贴目录的产品,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额为3万元。
    3、对省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省内购买列入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惠农补贴目录的产品,按销售价格6%给予补贴,单车最高补贴额为3万元。
    4、对我省农民在省内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产品实行惠农补贴政策,执行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省内每户农牧渔民在2013年度内,可享受的购车补贴数量为列入本通知补贴目录中的客车类1台、载货汽车类1台。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2013年度内享受的购车补贴数量为列入本通知购车补贴目录的产品不超过2台。被补贴车辆2年内禁止过户。
    5、一汽集团给予省内其他购买者列入补贴目录产品的普惠政策,省内农民购买者同等享受,并不得抵扣省惠农补贴。
    (二)购车补贴方式是什么?
    省内农、牧、渔民购买一汽集团自主品牌惠农补贴目录中的产品,申报补贴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程序办理:
    1、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折,如无粮食直补存折,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无粮食直补存折证明材料;
    6、《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申报表》。
    购车农、牧、渔民需携带以上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兑付补贴资金。乡(镇)财政所对农民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符合补贴条件的,应当在农民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农民存折中。
    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买补贴目录产品的申报补贴方式也按上述程序办理,并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执照,合作社、企业收款账户。
    (三)补贴资金如何结算?
    惠农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厅负担,实行总额控制。超出年度预算安排部分,由一汽集团按本通知标准,通过折扣方式负担。补贴资金结算方式实行“事先预拨、事后清算”,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预拨给市、县财政部门,各市、县财政部门根据所属乡(镇)财政部门资金需求情况下拨资金。2014年4月底前,由市、县财政部门核实汇总上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省财政厅审核清算。一汽集团要即时统计省内农民购买的惠农补贴目录产品数量、应补贴金额,当达到年度预算总额后,应由一汽集团及时以折扣方式给予农民补贴,明确告知农民已享受补贴,并在销售发票显著位置标明“本车以折扣方式已享受惠农补贴”。一汽集团要及时与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沟通相关信息。
    (四)补贴信息如何录入?
    各乡镇财政部门应按照吉林省一汽集团汽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的内容和要求,将农、牧、渔民、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购买一汽集团“惠农补贴”目录产品的补贴信息,及时录入到吉林省一汽集团“汽车下乡财政补贴信息系统”中。
    (五)对补贴工作有哪些要求?
    1、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此项惠农工作,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按照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2、各市、县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实施工作抓细抓实,把好事办好。
    3、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1)乡(镇)财政所要认真核实本区域内购买者的身份,对农民身份,必要时入户调查。要在补贴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上加盖“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2年内禁止过户”戳记,防止倒卖车辆骗补行为的发生。要在购买者申请补贴时,对被补贴人和补贴车辆进行合影拍照,并留存到补贴档案中。补贴资料每月2次(月中、月末)报送到所属县(市)、区财政部门。要按季度将被补贴人领取补贴情况在乡(镇)公告栏中进行公示。
    (2)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汇总所属乡、镇补贴情况,每月2次到机动车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对补贴车辆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确认。
    (3)县(市)、区车辆管理所要配合财政部门审核补贴车辆的真实性,在财政部门的补贴汇总表上盖章确认,并在补贴车辆底档中加盖“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2年内禁止过户”戳记。
    (4)各部门要严格禁止购车人委托他人代理申报补贴资金,防止倒卖补贴车辆,骗取财政补贴资金。
    (5)省财政厅将与相关部门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定期将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与车管所、银行等部门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骗补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纪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