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农民为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点赞”

朱志媛 本报记者 付晓娇

    “真没想到,50元的社会治安综合保险能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因家中发生火灾的凌云乡村民刘亚富双手捧着保险公司送来的17850元保险理赔金激动地说。
    东辽县为进一步提升农村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减少村民后顾之忧,积极与保险公司合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保险工作。按照“公平自愿、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群众受益”的原则,采取“农户自主出资投保、政府适当补贴”的方式对家庭财产,以及家庭财产保险范围的所有财产被盗抢、场院火灾进行保险,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社会治安综合保险,每户的保险费用为50元。其中,县财政为每户承担治安保险费20元;每户农户承担保险费30元,就能享受最高?3.9万元的财产保险。今年8月份至今,全县已参保农户达到11962户,保险公司共受理各类理赔案件10起,减少农民损失60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