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位岂能成“私家领地”

本报记者  咸凯

    道路两旁画线的免费停车位原是为了缓解停车压力、方便市民泊车而设。不过,在我市食品一条街、东吉市场、政府幼儿园附近等地,不少私家车主却遭遇着“有位难停”的尴尬。部分商家用“禁止泊车”牌子、锥形帽、自行车等障碍物将门前公共停车位“占为己有”,禁止车辆停放。
    每天接送孩子上幼儿园的市民李国强说:“这公共停车位又不是个人的,商家天天用锥形帽占着,我这接送孩子都没地方停车,不得不把车停在很远的地方,只能领着孩子走去幼儿园。有一次,我着急上班,又没地方停车送孩子。看见幼儿园门口的停车位被锥形帽占着,就下车把它挪开,刚一拿走,店铺里的人就出来问我多久才离开?我告知马上就走,才让我停那。事后,我就挺郁闷的,这是公共资源,作为市民用公共资源,还需要这商家同意,真是可笑。”
    遇见同样问题的郝雯雯是一名上班职员,每天都要开车去东吉市场买菜,但是都不敢把车开到那里,因为车开进去也停不了。公共停车位都被空纸箱、手推车、架子、板凳等物品“占领”了。郝雯雯说:“公共停车位很多都是没停车的,但是却摆了一堆东西,根本停不了车。现在市区内停车位如此紧张、停车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商家还占着可以称为‘寸土寸金’的停车资源,实在是不应该。”
    在我市部分地方,确实存在商家“占位”的情况。在食品一条街,记者对部分“占位”商铺进行了了解。其中,原因无外乎几种:一个是给进货、送货车方便停到自己门口占的车位;一个是给来店消费的顾客留的;还有一个更可笑的理由是不想让停放的车辆挡了自己的“财气”而霸占了车位。如今,在停车位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商铺还要以各种理由“占位”,实属不该。商家这么做是为了让自己店里的生意不受影响,可是划定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商家怎么能占为己有呢?还请商家们不要为了一己私利,夺取他人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
    本报记者  刘 鹰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