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怨无悔的艰辛付出

本报记者 陈兴权 夏景明


    23年前,当王瑞花抱回一个双目失明的弃婴后,竟没有一个人认为她这是善举,民政不予落户口,邻居说她傻,就连恩爱有加10余年的丈夫也不理解。回忆往事,64岁的王瑞花老泪纵横。
    1992年,家住东辽县泉太镇六马村的王瑞花在辽源集贸做生意。一天,她听说辽源火车站有一弃婴,便执意要去看看,被一同做生意的丈夫劝阻了。在反复坚持后,王瑞花见丈夫依旧没有“吐口”的意思,便找机会偷偷地溜了出去。
    “平时过日子很仔细的她,那天竟打车走的。”王瑞花的老友王淑范插嘴说。
    到了火车站,王瑞花发现很多人围着孩子,但没有一个人想抱养,还说着风凉话。王瑞花挤进人群说:“没人要我要。”一听这话,周围人都怔怔地看着她。车站售票员过来劝她:“这孩子眼睛不好,你别要了。”王瑞花并没有听从周围人的好心提醒,抱起孩子返回了集贸大楼。丈夫见她真的把孩子抱来了,又是一个残疾人,立刻动了气,转身走了。
    自王瑞花捡回孩子后,她就再也没去照看生意,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了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残疾孩子身上。由于缺少了一个得力的帮手,加上丈夫因孩子的事生闷气,导致生意惨淡。到年底,王瑞花的丈夫一发狠把摊位给退了。
    “她家老金很厚道,虽不同意抱养孩子,两人也没打架,而是把家住山东的大姨姐找过来劝她,她不听。”王淑范说。
    就在王瑞花远在山东的姐姐赶来劝她放弃抱养孩子时,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奶奶找到她说:“我是这孩子的亲属,你把孩子给我吧。”
    “当时,我姐的来意很清楚,就是劝我放弃领养这孩子,但我看孩子可怜,没答应,听那老婆婆的话,我同意了。当我在派出所知道那老婆婆不是孩子的亲属后,我坚决不同意给,原因是听说有人贩卖人体器官。”
    后来,老婆婆又来了一次,见说不动她就没有再来;姐姐见说不动她回了山东;丈夫见说不动她,也回了山东老家,帮兄弟打理生意去了。
    “那些年,没有一个人理解我。邻居说闲话,丈夫走了,两个十几岁的孩子也都躲我远远的。”
    丈夫走后,曾经的“小康”家庭走了下坡路。因没有其它经济收入,王瑞花只能把家中仅有的积蓄,花在两个上学的孩子身上,自己则吃着园中种的青菜,有时去邻近的豆腐坊要点豆腐渣吃。这一年,王瑞花没有为自己花过一元钱。
    “那些日子我真的很难。要收入没有,要个同情的人也没有,最难的则是孩子直到12岁才落上户口。唉,为了孩子的户口,我不知跑了多少趟,人家就说这孩子是我超生的,我拿出铁路上出的证明都不好使。”
    给孩子办好户口后,王瑞花便张罗孩子上学的事。因为孩子是全盲,最近的学校又在四平,王瑞花不放心,便跟到了四平去陪读。
    “在四平陪读那两年让我很伤心。虽然省残联政策好、办事的人也好,但学校的管理过松,致使孩子经常被一些半盲的孩子欺负……”
    陪读期间,因为没有钱,王瑞花只能到市场上去捡菜叶,每天吃的菜里从来看不到一点油星。
    如今,被王瑞花收养的孩子已长到了23岁。在长达23年的生活磨合中,家庭其他成员逐渐接受了这个先天不幸的孩子;但在亲属眼中,这孩子就是他们家的累赘。
    艰苦的生活环境,并没有让王瑞花有过一丝放弃的念头,反而坚定了她必须把孩子抚养成人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