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中秋、国庆廉洁过节通知
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本报讯 9月3日,市纪委监察局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转发了省纪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强调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不正之风。
省纪委《通知》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做到六个“坚决不”,即坚决不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或接受月饼节礼;坚决不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坚决不用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坚决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坚决不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坚决不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市纪委《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迅速组织学习传达,认真搞好节前纪律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对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对各部门、各单位及党员干部执行上述规定情况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3313259、3313561。 (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