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争取力度 用好用足政策

——市发改委就我市落实《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王茵

    8月8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以下简称《政策举措》)。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市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有关政策信息。经过认真学习、领会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梳理出《政策举措》相关政策点,并对政策点进行了逐条讨论,形成了我市落实《政策举措》意见。日前,记者就落实《政策举措》相关情况采访了市发改委主任李洪伟。
    问:我市《政策举措》落实意见包括哪些方面?
    答:我市《政策举措》落实意见共11个方面35项132条,包括了吉林省《政策举措》中所有涉及我市的项目、试点、示范和政策。一是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包括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等。二是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包括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历史遗留问题等。三是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发展,包括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改革试验,完善区域创新政策,加强创新基础条件建设等。四是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包括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五是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包括巩固提升商品粮生产核心区地位,创新现代农业发展体制,加强粮食仓储和物流设施建设等。六是加快城市转型发展,包括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七是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体系,大力发展水利设施等。八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包括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促进就业创业增收等。九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包括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工业废弃地和老矿区环境治理等。十是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包括扩大向东北亚区域及发达国家开放合作,打造一批重大开放合作平台,完善对外开放政策,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等。十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包括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抓好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等。
    问:落实意见共涉及哪些部门?
    答:132条政策点涉及37个部门。其中,24个部门负责牵头,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价监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经合局、市智慧办、市旅游局、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公用事业局、人民银行辽源市中心支行。配合的部门共13家,包括:市外办、市民政局、市畜牧局、市文广新局、市社保局、市总工会、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银监局、农发行、辽源供电公司等。
    问:围绕我市重点项目做了哪些梳理?
    答:市发改委对今明后3年可开工建设的重点项目进行了调度,在初期汇总370个项目基础上,经过归类和梳理,从园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棚户区改造及暖房子工程等方面,共收集项目122个,总投资928.1亿元。其中,在建的73个,总投资514.3亿元,今明后3年可开工项目49个,总投资413.8亿元。
    问:如何开展下步工作?
    答:一是对《政策举措》中明确的重大项目,要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对“在建项目”要抢工期,加快建设,保证资金投入进度;对“今明后3年可开工项目”要力促早开工、早投入,争取今年形成一定的实物工作量;对“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要积极组织可研报告,做好规划、评审、审批等各项工作,争取获得国家和省的支持。二是对《政策举措》中明确的试点示范,要立即组织谋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设定时间节点,积极争取,努力使更多的试点示范在我市落户。如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国家职业教育试点、民营经济发展改革、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试点示范。三是对《政策举措》中明确的重大政策,要完善工作基础,积极沟通,加大争取力度,用好用足。如组织好项目争取世行、亚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本金过桥贷款支持标准按西部执行,扩大棚户区改造项目“债贷组合”债券发行规模,玉米深加工企业适度增加玉米加工量,生产性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与工业企业实行相同价格,基础设施、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事业、扶贫开发等方面享受西部政策等。四是要求市直相关部门依据责任分工,做好与省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将我市落实《政策举措》意见细化,并同步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