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杨帆获省院表扬

    本报讯  日前,西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杨帆获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函表扬。
    9月10日至18日,在省法院组织的“全省司法警察防暴处突骨干培训班”培训期间,杨帆被省院法警总队抽调,执行9月11日多名被告人特殊刑事审判开庭安全保障任务。在庭审过程中,由于本案被害人家属情绪极度激动,多次辱骂被告人、法官、检察官,甚至多次起身欲对刑事被告人进行人身攻击,使整个庭审活动进行长达8小时。在此期间,杨帆同志忠于职守、不畏艰险,克服身体的疲劳和不适,多次成功制止被害人家属的过激行为。在此过程中,他能够做到言语有礼、举止得当,成功保障了本次庭审活动全程有序进行,得到省法院刑一庭领导及合议庭法官的高度赞扬。
    杨帆是一名年轻的司法警察,在日常的工作中,他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坚持司法警察技能的训练,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
    近年来,西安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司法警察队伍,教育司法警察切实增强秉公执法的定力,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忠于职守,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努力为人民司法事业奉献智慧和力量。  (王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