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位上彰显大能量

李莹

    2013年8月14日,东辽县遭受了特大暴雨灾害,在抗洪抢险救援工作中,王艳玲身先士卒,顾不上被洪水冲走的危险,将位于水库下游71岁腿脚不便的刘玉珍老人硬是从齐腰深的水里给背了出来;面对随时可能发生危险,她又和工作人员一同把患有脑血栓、已在洪水中泡了4天的岳永利老人救了出来……
    家住白泉镇的姜雪艳,夫妻双方都没有工作,家里一贫如洗,孩子学习成绩优异却无力供养,在十分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找到了王艳玲。当了解到他们的实际情况后,王艳玲认为,短期的帮扶只能解决一时之需,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于是,她决定要给他们找一条能够自立的“门路”。王艳玲通过走关系、跑资金,终于在朋友的帮助下为姜雪艳夫妇申请了无息贷款20000元,开起了一家小超市。现在,他们的小超市已能够维持一家三口的生计并供孩子上大学了。
    为了帮助社区妇女就业,王艳玲从工作实际出发,开拓妇联工作的新模式,规范妇女工作服务平台,开辟了妇女“绿色就业创业渠道”,实行就业意向、服务需要双向登记制度,引导和激励妇女强化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识。她先后为社区内有就业意向的女性提供岗位67次,签订就业协议83人。在其所负责的“关爱儿童”工作中,她不遗余力,在2013年第八届“春蕾班”、首届“留守儿童技能班”活动中,成功帮助了段明月、周晓璐和张宁3名身体残疾且家庭贫困的孩子圆了“升学梦”。
    这就是王艳玲,东辽县白泉镇镇南社区的妇联专干。平凡的她,在这个平凡的公益岗位上一干就是8年。这8年里,由她主持调解的家庭矛盾纠纷46起,成功调处的达39起,解答妇女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因此,她先后获得“省家庭教育先进个人”和“省巾帼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等荣誉。多年来,无论是社区巾帼志愿服务工作,还是“共圆中国梦、巾帼踏征程”工作,王艳玲都能走在一线,把广大妇女当作自己的亲人和家人,把妇女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