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于芯)9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春芝,副主任李贞和、王宏坤、谷云山、曲晓波,秘书长刘宝章及委员32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谭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领导列席会议。
    曲晓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综合功能提升工程建设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票决了市政府关于201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2013年财政决算;审议通过了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宋春芝围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探讨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有效途径、推动辽源人大工作发展提出要求。宋春芝强调,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深刻理解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把握讲话精神实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要深刻理解“四个必须”的新概括、“五个环节”的新任务、“八个能否”的新论断、“六个坚持、六个防止”的新要求,认真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和特点发挥好。
    宋春芝指出,1983年辽源市设立人大及其常委会以来,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广大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坚持国家权力属于人民,顺应人民群众期待,把握地方人大职能定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卓越贡献。为更好地发挥人大在推动和促进我市新一轮发展振兴中的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全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中心任务,服从服务于全市转型发展的大局,以解决涉及转型发展中的难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重点,探索人大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切实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人大监督的过程切实成为推动法律法规实施的过程。要以听取和反映社情民意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三走进”工作机制,推动“两加强一发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要以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在常委会和机关班子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工作透明度等各个环节上下工夫,努力把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全市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为全市的转型发展和全面振兴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