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转” 强化监督 持之以恒整治“节日病”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在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检查和暗访35次,下发通报12次,涉及党员干部违纪20人。适值“十一”临近,为预防“节日病”发生,本报今日刊登市、县(区)纪委及部分市直单位设立“纪律红线”,禁止公款收送节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等做法和措施,旨在提醒全市各部门及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确保度过一个廉洁、和谐的国庆佳节。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3313259 3313561
    东丰县纪委监察局:6313709 6317909
    东辽县纪委监察局:5108015 5108273 
    龙山区纪委监察局:3166097
    西安区纪委监察局:3122309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图为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在商场门前检查公车私用情况。 本报记者  刘 鹰  摄

市纪委“三管齐下”整治“节日病”
曲春雷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深入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三转”工作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采取下发文件设立“红线”、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执纪监督严肃问责三项举措,加大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力度。
    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市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关于廉洁过中秋国庆节的通知》等通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防微杜渐,自觉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为强化廉政教育,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载体形成立体化宣传模式。“五一”、端午节期间,在市区各大广场户外媒体同步播放关于遵守“八项规定”的公益广告。目前,已陆续播放廉政漫画、标语4800余条(次),累计播放2400分钟。中秋节前,通过短信群发平台向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2000余条,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积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监督电话,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进行广泛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保持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

东丰县纪委“三严并举”过“廉节”
袁铭鸿
    国庆节来临之际,为严防节日期间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东丰县纪委“三严并举”,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加大惩处,确保廉洁过节。
    严明廉政纪律,制定“五个严禁”。中秋节前夕,东丰县纪委监察局及早下发了《关于廉洁过中秋国庆节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中秋节、国庆期间,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茶、蔬菜水果、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严禁用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等场所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格监督落实,开展“专项检查”。“两节”期间,东丰县纪委组织工作人员成立4个专项检查组,针对全县各单位、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公务派车制度;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和违规驾驶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职务消费,领导干部接受、参与各类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的问题;是否制定单位公务接待制度,存在私客公待的问题;是否存在用公款大吃大喝,动用公款公物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是否存在党员领导干部借节日期间违规操办酒席的情况;是否遵守上班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一方面抽查基层单位,对账簿等资料进行明察监督;另一方面到高速路口、饭店和个别单位食堂进行暗中走访,对公款吃喝、奢侈浪费和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调查取证。
    严肃责任追究,实行“一岗双责”。拓宽监督渠道,东丰县纪委在县政府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对外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和电子邮箱,充分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并及时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投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据有关规定从严惩处,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同时,严肃追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实行“一岗双责”。

辽县纪委“四措并举”劲吹“两节”廉政风
苏忠平
    中秋节前后、迎接国庆节之际,东辽县纪委提前预防,“四措并举”,狠刹用公款购买月饼、购物卡等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滥发津贴、补贴和实物等不正之风,营造了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下发文件划红线。印发了《关于廉洁过中秋国庆节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肃纪律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糖茶、蔬菜水果、土特产品等任何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人宴请、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乱发奖金、商业预付卡和实物;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等场所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立体宣传早预警。依托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站、短信群发平台,构筑“四位一体”的宣传格局。截至目前,在电台、电视台每晚黄金时段循环播出“五个严禁”通知120余次,群发短信3000余条,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带头执行纪律,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养成廉洁过节的良好习惯。
    明察暗访强监督。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落实《通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检查组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问题,深入山庄、酒店、单位食堂等200余家开展暗访6次;以机关工作纪律、值班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为重点,深入乡镇、部门开展抽查5次。9月初,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与其他4名常委分别组成5个督导组,通过检查单位公款支出账目,查看“三公经费”使用是否违规等方式,对全县66家乡镇、部门进行了督查。
    严肃执纪抓问责。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即报即查、严肃处理。对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公开曝光,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形成震慑。对发案单位,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龙山区纪委从“四方面”入手筑牢节日反腐防线
龙纪轩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续纠正“四风”,龙山区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重申了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狠刹节日期间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落实责任,营造廉政氛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防止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幕、手机短信、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要求,做到早提醒、早教育,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廉政氛围。
    倡导节俭,反对奢侈浪费。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倡导全区党员干部节俭过节,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节日期间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进行走访、看望、慰问;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严禁违规收受或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向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访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求真务实,维护安定团结。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工作纪律,改进公务接待,加强公车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主动关心本单位困难干部职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做好节日期间的群众信访工作,积极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严肃执纪,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当监督责任,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班子成员、下属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

西安区纪委“三剂良方”预防节日腐败
商云鹏
    为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西安区纪委结合实际开出“三剂良方”,有效预防节日腐败的发生。
    强化教育,切实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及时学习上级有关做好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组织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具体规定,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印发了《清风西安廉政教育手册》,赠阅《十八大以来廉政新规定》等读本。节假日前为全区党员干部上反腐倡廉专题党课,集中观看廉政教育影片。编辑下发了《西安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暨反对“四风”和不落实知识测试复习资料》,组织区管干部进行知识测试。节日前下发廉洁过节通知,编发廉政提醒短信。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在思想上做到“不思腐”。
    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制度。要求区党员干部把好“自律关”,严格执行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管住自己的小节,规范自己的行为,党员干部带头做到4个“严禁”:严禁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对象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切实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免疫力,在自律上做到“不想腐”。
    落实责任,加大查处违纪行为力度。区纪委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杜绝违纪违规的现象发生。对顶风违纪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仅要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还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区纪委设立廉政举报箱和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网络监督和舆论监督的积极性。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各界及本单位人员的监督,如发现有向管理对象索要财物及收受贿赂的行为,一旦查实从严从重处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努力前移反腐防线,在监督上做到 “不敢腐”。

市公安局“三个加强”把好节日“廉政关”
贾树刚
    中秋节前后、迎接国庆节之际,市公安局按照省厅及市纪委、市局党委关于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三个加强”切实把好中秋国庆“廉政关”。
    加强组织领导,坚决纠正“四风”。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召开干部大会,传达省公安厅、市纪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教育宣传活动,分析查找节日期间本地本单位“四风”问题的重点和表现形式,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自觉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确保全市公安机关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加强廉政教育,做到“六个严禁”。下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做到“六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以中秋联谊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变相请客送礼;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制作中秋国庆期间反腐重点“五个盯住”和“十个方面问题”的小卡片1000张,发到每位市区民警手中。“五个盯住”:盯住执法领域,严肃查办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滥用职权的问题;盯住行政管理领域,严肃查办交通、户政、出入境、消防等部门在审批服务、证照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问题;盯住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领域,严肃查办在基建工程、装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盯住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查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警务纪律的问题;盯住市公安局、各部门警种领导班子和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十个方面问题”: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超标和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出入夜总会、酒后开车、借机收受礼金、滥发钱物、办公用房超标。
    加强督导检查,落实“两个责任”。中秋节、国庆期间,各级党组织都进行了层层部署,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切实担负起了抓纪律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督察部门深入各县局、各分局和市局各单位,开展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共出动警力13人次,检查基层单位23家,发现值班备勤、警风警纪、内务卫生方面的问题13个,当场予以纠正。

市财政局“三个到位”确保廉洁过节
市财政局纪检组
    中秋节、国庆期间,市财政局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前部署,及早预防,强化宣传教育、制度约束、监督检查等多项措施坚决狠刹各种不正之风。
    宣传教育到位,筑牢思想防线。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迅速组织党员干部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廉洁过中秋国庆节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确保《通知》要求的“五个严禁”贯彻落实到位。同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落实省、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要求。要求财政系统的全体党员干部更加清醒的认识当前形势,以严明的纪律、清醒的头脑、端正的态度、勤廉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制度约束到位,提出“六个不准”。为了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能够做到廉洁过节,局纪检组超前部署,于中秋节前印发了《辽源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廉洁过节”和纠正“四风”的通知》,切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出“六个不准”的要求:系统内各部门不准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公款购买礼品、购买发放购物卡、有价证券等;党员干部不准举办大型婚庆宴、乔迁宴、生日宴、升学宴等活动;不准使用公车参与和工作无关的各类活动;不准以各种方式和各种名目借口,到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办事处、农(山)庄等场所大吃大喝、聚会宴请。不准出入私人会所和未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不准收取服务对象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及礼品,不准到服务企业报销各类票据。
    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纪问责。在中秋节、国庆期间,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邮箱,畅通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渠道。局纪检组切实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具体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抓好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铁面执纪,把日常检查和重要节点抽查结合起来,丰富执纪监督方式,认真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明察暗访,对违反《通知》精神明知故犯的,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决不手软,追究当事人及部门领导责任并予以曝光,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作风的成果。

市人社局“四抓”狠刹节日不正之风
市人社局纪检
    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市人社局多措并举坚决整治各种不正之风,确保人社系统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狠抓思想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市人社局成立了节日不正之风治理工作小组,及时传达文件精神,要求人社局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教育和引导人社系统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增强纪律意识、清廉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守住道德底线,不碰纪律“红线”,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营造良好过节氛围。
狠抓制度规定,筑牢拒腐防线。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香烟、高档酒以及各种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影响,借婚丧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
    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从强化窗口服务质量入手,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以“三有”、“四一”和“五心”为标准,打造“服务人社”品牌;从实现行政审批再提速入手,提出了“三个一”服务举措,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从强化政务公开入手,将办事指南、流程图和工作人员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入手,及时解决企事业单位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树立了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
    狠抓监督检查,严肃执纪到位。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持续深入纠正“四风”。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和群众举报,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依纪依规及时处理,并进行通报,取消年底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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