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9周年,铭记日军发动侵华战争“9·18”事变83周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辽源市人民防空警报器管理办法》,从2014年开始,全市防空警报统一试鸣时间为每年9月18日上午9时18分。试鸣信号为“一长音”,时间3分钟。
    望请市民勿忘国耻,警钟长鸣,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忧患意识,共同营造关心、支持、推动人民防空建设的良好氛围。
    特此公告。


     辽源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