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于芯)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宏坤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进行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炜及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参加检查。
    《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法》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旅游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旅游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对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和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了旅游业健康发展。
    检查组先后来到扎兰芬围民俗文化园、鴜鹭湖旅游度假区、百洋旅行社、西安区民俗艺术馆、辽源国家矿山湿地公园、一鸣草编旅游商品店等地,现场察看景区基础配套设施、安全服务基础设施和旅游产品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工作人员汇报,详细了解《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等。座谈会上,张炜向检查组简要介绍了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市旅游局汇报了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情况。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旅游法》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新建旅游项目建设,而旅游产品的开发引导带动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其中注入的旅游文化元素也逐渐增多,旅游市场和经营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保证了我市旅游产业的良好秩序。
    就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强调,旅游项目建设是辽源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加大《旅游法》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并吃透《旅游法》的精神,推进旅游项目在社会效益、经济利益、环境资源等方面的均衡发展。要加强政府主导推动作用,做好整体规划工作,加强与市旅游业的对接联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强化队伍建设。要正确把握和定位辽源旅游产业,发挥自身旅游资源优势,做到重视有强度、宣传有广度、实施有力度,将辽源打造成为“旅游休闲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