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公开信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同步开展省级卫生城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发展实力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营造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是每一个市民的共同心愿,更是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市直机关工委要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做到:
    一、从我做起,争做“创卫”带头人。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从我做起,积极投入到创卫工作中去,带头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在单位,要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加强控烟工作,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在公共场所,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污物,不乱贴乱画,不从事有碍公共环境卫生的活动;在家庭中,要自觉保持楼道、阳台、屋顶、遮阳棚、门窗、空调、护栏等设施和周边环境的清洁,带头清理整治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打造出整洁的生活环境。
    二、从小事做起,担当“创卫”志愿者。市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要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从今天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踊跃参加宣传创卫知识、环境治理、卫生防疫、消灭“四害”、植树护绿等“创卫”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劝导志愿者服务活动,走出机关,走上街头,对损害“创卫”工作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和制止,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出力”的良好格局。
    三、从单位做起,管好自己的责任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临街单位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做到有专人负责管理、有必要的资金投入、有自我监督机制,使卫生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办公区域和宿舍大院成为所在区创卫工作的标杆和样板。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创卫”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创卫”宣传,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加大“创卫”宣传力度。临街单位要悬挂宣传“创卫”条幅,通过广告平台、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各种方式进行大力宣传。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创卫工作,宣传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共同推进。
    五、强化检查,推进“创卫”顺利开展。“创卫”复检时间迫近,我市“创卫”任务十分繁重。市直机关工委号召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确保工作积极推进。工委将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阶段性抽查并进行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评比中。
    市直机关各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投入到创卫活动中,为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家乡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秀、城更美,做出积极的贡献。

     中共辽源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