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海峰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海峰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年6月26日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赵海峰、黄森、武宏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所任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赵海峰辞去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黄森辞去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接受武宏生辞去辽源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