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徐楠 夏景明)3月17日,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审议通过《辽源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研究我市贯彻落实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沈德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按照省委安排,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从严管理干部、从紧转变作风的有力抓手,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久久为功,净化辽源政治生态的有力武器,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任务,聚焦重点攻坚,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确保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广泛深入查摆问题,把问题整改贯穿学习教育始终。要抓实集中整治,对照中央明确的不担当不作为、政绩观偏差、文山会海等11个方面问题,及时发现一批、通报一批反面典型,形成震慑、转变作风。要将学习教育同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有机结合起来,同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完成本地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贯通衔接起来,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统筹联动起来,实现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把作风建设成效真正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
    会议要求,市委常委会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开展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带头遵规守纪,确保学习教育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