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丘下地块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紧急避险的通告
鉴于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目前现状,该房屋为南北两部分,北侧住宅东侧窗躲斜裂缝,窗檐下方有竖向裂缝,窗框上方部分墙皮已剥落,且其房屋处在建设施工现场中间,因施工致使其房屋处于低洼地势,原有地形地貌发生变化,极易产生滑坡、坍塌。如遇大雨则容易被水淹泡,而建筑施工现场塔吊林立,使该户处于危险范围,该户房屋已严重威协到该房屋主人、过往行人、建设施工人员及到附近捡拾杂物者的人身安全,2014年6月30日,吉林省建筑材料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将其鉴定为构成局部危房。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2014年7月25日,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紧急避险决定书。现就紧急避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以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为中心,周边50米为紧急避险范围,设置警戒线。
二、对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所在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停放车辆。
三、在警戒解除前,未经许可,任何人(含警戒线内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严禁进入警戒线内建筑物、构筑物。
四、现存于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产权人王凤安未搬迁的物品,在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见证下,经公证机关采取现场证据保全后,由西安区人民政府委托专业人员统一搬出,并做好标识封存后存放在指定地点。如因房屋产权人拒绝、阻碍物品搬迁,致使警戒线内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房屋产权人自行负责。
五、由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产权人王凤安避险提供周转用房,地点为阳光新城小区A67#楼2单元1406室。
六、后续安置补偿工作待危房险情消除后,房屋所有人可持相关手续到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437—3637208,将按照《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84号令)的规定办理。
2014年8月6日
一、以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为中心,周边50米为紧急避险范围,设置警戒线。
二、对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所在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严禁停放车辆。
三、在警戒解除前,未经许可,任何人(含警戒线内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严禁进入警戒线内建筑物、构筑物。
四、现存于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产权人王凤安未搬迁的物品,在公安机关、社区等相关部门见证下,经公证机关采取现场证据保全后,由西安区人民政府委托专业人员统一搬出,并做好标识封存后存放在指定地点。如因房屋产权人拒绝、阻碍物品搬迁,致使警戒线内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房屋产权人自行负责。
五、由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西安区原泰安街六委十一组的辽源市西安区凤安存冰窖房屋产权人王凤安避险提供周转用房,地点为阳光新城小区A67#楼2单元1406室。
六、后续安置补偿工作待危房险情消除后,房屋所有人可持相关手续到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电话:0437—3637208,将按照《辽源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第84号令)的规定办理。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