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时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按照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局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全体民警统一思想,找差距、转作风,增强大局意识、参与意识,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擦亮窗口,规范行为,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构筑和谐警民关系,实现了“三个转变”。
转变观念,坚定职业信仰。通过强化主题教育,开展交流讨论,深刻理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途径,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坚定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崇高职业信仰。
转变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从领导到同志,每个人都认真反思,对自身排查出的“服务群众不到位、自律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不强”等四个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从与人民群众要求相悖的小事抓起,立行立改,了解群众需求,优化服务功能,落实便民举措,提升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让群众看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效应和变化。
转变形象,让群众更满意。出入境作为公安机关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窗口单位,向中外群众展示的不仅仅是警察的形象,窗口民警的情绪状态、服务态度、言行举止更是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因此,窗口服务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懈怠,必须时刻绷紧,坚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该局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窗口民警以端正的警容仪表、和蔼的态度、亲情式的接待、娴熟的业务技能、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及规范高效热情细致的优质服务,展示了公安窗口形象,让前来办理签证的群众感受到温馨、愉悦、便捷、可亲可敬,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郭玉洁)
东辽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大便民法律服务力度,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东辽县司法局于7月份开展了以“法律服务进村屯,化解纠纷到家门”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月”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单位,送到村屯,为群众服务。
“面对面”服务,贴近群众服务民生零距离。利用14辆“人民调解流动车”,深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人民调解移动110”现场指导工作,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深入村组,走进百姓家中,了解他们的法律诉求,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基层单位52家,为基层单位提供法律业务指导65次,解决实际问题5件;走访农户43家,为农民解答法律咨询124件,代书法律文书14份,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件。
“组团式”服务,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东辽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抽调业务骨干联合组成法律知识讲师团,分别在全县13个乡镇举办普法培训班,为乡镇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及群众现场讲解民事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土地纠纷处理、工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累计参训人数达800余人。普法培训班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听了课,知道了怎样签订合同,明白了土地权属怎样认定,了解了婚姻家庭等方面最贴近生产生活的法律常识,希望能经常参加这样的培训班。 (夏晓华 王彪)
按照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局部署要求,教育引导全体民警统一思想,找差距、转作风,增强大局意识、参与意识,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擦亮窗口,规范行为,履职尽责,服务群众,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构筑和谐警民关系,实现了“三个转变”。
转变观念,坚定职业信仰。通过强化主题教育,开展交流讨论,深刻理解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本质要求和实践途径,教育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坚定了人民警察“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全心全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崇高职业信仰。
转变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从领导到同志,每个人都认真反思,对自身排查出的“服务群众不到位、自律意识、进取意识、创新意识不强”等四个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从与人民群众要求相悖的小事抓起,立行立改,了解群众需求,优化服务功能,落实便民举措,提升工作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让群众看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效应和变化。
转变形象,让群众更满意。出入境作为公安机关进驻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重要窗口单位,向中外群众展示的不仅仅是警察的形象,窗口民警的情绪状态、服务态度、言行举止更是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国家的形象。因此,窗口服务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懈怠,必须时刻绷紧,坚持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随着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该局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深化,精神状态进一步振奋,窗口民警以端正的警容仪表、和蔼的态度、亲情式的接待、娴熟的业务技能、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及规范高效热情细致的优质服务,展示了公安窗口形象,让前来办理签证的群众感受到温馨、愉悦、便捷、可亲可敬,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郭玉洁)
东辽县司法局
为进一步加大便民法律服务力度,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切实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东辽县司法局于7月份开展了以“法律服务进村屯,化解纠纷到家门”为主题的“法律服务月”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单位,送到村屯,为群众服务。
“面对面”服务,贴近群众服务民生零距离。利用14辆“人民调解流动车”,深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百姓说事点”、“人民调解移动110”现场指导工作,了解他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深入村组,走进百姓家中,了解他们的法律诉求,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解决他们的法律问题。活动开展以来,共走访基层单位52家,为基层单位提供法律业务指导65次,解决实际问题5件;走访农户43家,为农民解答法律咨询124件,代书法律文书14份,提供法律援助服务2件。
“组团式”服务,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家门口。东辽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抽调业务骨干联合组成法律知识讲师团,分别在全县13个乡镇举办普法培训班,为乡镇机关干部、村委会干部及群众现场讲解民事合同、人身损害赔偿、土地纠纷处理、工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累计参训人数达800余人。普法培训班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大家纷纷表示,“听了课,知道了怎样签订合同,明白了土地权属怎样认定,了解了婚姻家庭等方面最贴近生产生活的法律常识,希望能经常参加这样的培训班。 (夏晓华 王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