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税新政落槌 购房者又省钱了

降税新政落槌 购房者又省钱了


    本报讯(记者 于芯 孙嘉筱)12月1日房地产税收新政开始实施,契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均有所调整。根据规定,此前个人销售、购物涉及的相关税款,只要还未申报缴纳、产证未出的都可以按照新政办理。12月6日,记者专程来到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探究新政究竟有何变化?
    在辽源市房产交易中心契税窗口,前来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络绎不绝,大家拿号等待,脸上带着笑意,因为他们觉得新政施行让自己“赚到了”。
    今年11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公告,住房交易契税调整后,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升至140平方米。今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与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统一按1%征收契税,减轻购房者负担。在增值税方面,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此外,土地增值税将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调整后,东北地区的预征率下限为1%。这一调整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切实降低了购房成本、缓解了资金压力。
    前不久,刚购买新房的市民范女士到窗口办理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向她宣讲新房产税收政策后,她特意等到政策施行来办理业务,享受最新的优惠税率。范女士说:“我前段时间来办理房屋过户,工作人员提醒我在12月份有新政策,我这个过户可以省3000多块钱。今天我来办理产权过户很顺利,缴完契税后20多分钟就拿到了产权证。”
    为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充分地享受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多管齐下,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一方面,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辅导岗专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专线,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政策内容解读和办税流程咨询服务,快速响应纳税人关切;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对房地产销售机构的政策培训,借助房地产销售人员这一与购房者紧密联系的群体,“以点带面”向广大购房者宣传相关优惠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与覆盖面。同时,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便捷服务,极大提高了办税效率与群众满意度。
    在我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税务人员现场辅导房地产企业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调后的申报流程以及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并为房地产销售人员详细解读了最新的契税政策,通过实际案例分析,使企业财务人员更加直观、清晰地理解政策的应用要点及对企业运营的影响。该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政策,为企业减轻了负担,提升了企业的资金周转效率,促进了地产行业市场健康发展。
    此次房地产税收新政实施落实,极大降低了改善性住房需求家庭的购房成本,购房者在减轻资金压力的同时,更优化激发了潜在的购房需求,提升房产交易活跃度,有力推动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国家税务总局辽源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张海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