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


    本报讯(记者 邢国徽 刘鹰)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12月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
    会上,省“双百”宣讲团成员、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教授作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的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专题辅导。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论述深刻,政治性、思想性、专业性相统一,对与会人员全面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推动辽源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系统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理解其理论引领力、实践指导力、历史穿透力、世界影响力,真正学出法治信仰、法治素养、法治担当,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准确把握法治和改革的辩证关系,以立法先行引领改革,以法治供给回应改革,以良法善治推动改革。要严格履行法治和改革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带头人,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统筹推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等工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法治有所关切,注重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中找准发力点和突破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及副市级以上领导,各县(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人民团体、中省直单位、大中专院校部分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