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市“最后一公里”

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打通全面依法治市“最后一公里”
本报记者 郑玉梅 付晓娇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决树牢“抓好基层”的鲜明导向,率先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全面铺开,着力构建市、县(区)、乡(街)三位一体全面贯通的依法治市总体格局,形成“党委领导、全员参与,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工作模式,着力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取得明显成效。通过高位统筹、系统谋划,确保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有章可循;通过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推动重点乡街示范引领;通过加强培训、全面督导,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
    全市30个乡(镇)、17个街道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政法委员为专门负责人、司法所为专职工作机构的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制定印发相关制度机制88个,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75次,安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150个。东丰县组建专门律师团队,帮助乡(镇、街道)处理涉法事务;东辽县召开了乡(镇)法治建设现场会,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日益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显著提升。
    重大行政决策取得突破
    率先推进乡(镇、街道)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实现对乡(镇、街道)落实重大行政程序培训全覆盖。截至目前,已经有27个(镇、街道)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覆盖率达到了57.4%。乡(镇、街道)在推动“国有集体蚕场公开竞价承包、高标准垃圾分类小区项目、集体土地征收”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步推进
    我市围绕“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装备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全市30个乡(镇)全部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566人,配备法制审核人员61人。编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247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151项,制定了配套制度70多项。选取40名乡(镇)执法骨干到市、县8家重点执法部门进行跟案学习,开展岗位练兵等各类培训20余次。今年以来,全市乡(镇、街道)围绕“人居环境、森林防火、盗伐林木”等事项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04件,开展日常执法工作1020次,办理“吹哨报到”案件169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断夯实
    我市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平安建设工作重要内容,细化完善考核、培训、选聘等工作机制,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创新开展。全市现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607个、人民调解员2660名,乡(镇、街道)、村(社区)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组织规范率达85%以上,年化解矛盾纠纷10000余件。流动百姓说事点、流动个人调解室工作先后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吉林司法等媒体宣传报道,2个集体、4名个人受司法部表彰,1名乡(镇)调委会主任个人事迹在司法部《司法所工作》杂志刊发。
    普法与依法治理落到实处
    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132次。利用社区楼栋微信群、村(居)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短视频、秧歌表演、广场舞、农民画、剪纸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法治文化内容。以宪法主题公园和法治长廊为引领,建设法治广场、法治景石、法治墙,基本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针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围绕“春种秋收”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涉及“左邻右舍、墙里墙外、田间地头”等重点部位的法律宣传。各乡(镇、街道)全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500余次,受众50000余人次。
    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
    召开百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会,组织开展“全市五星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评选活动”,评选出26个“五星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7名“五星级”村(社区)法律顾问。目前全市518个村、45个社区配备了由145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村(居)法律顾问,实现了微信群全覆盖。市律师协会将村(居)法律顾问履职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范围;县(区)同步建立了考核机制,不定期进行抽查督导。年初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0余次,推送法律信息240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4场次,代写法律文书60多件,发放宣传册1500余册,协助处理矛盾纠纷12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