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敏之
史敏之
史敏之(1923—2000年),曾用名史国兴,山东省栖霞县观里镇大寨村人,东丰县党组织创始人之一。1940年,参加革命,任栖霞县三区区长。1941年2月,任栖霞县政府秘书,同年6月到达延安,在抗大一分校学习,在此期间参加了著名的沂蒙山区反扫荡斗争。194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任山东省海陵县白河区区长。1945年至1949年,任东丰县县委书记、县长。
1945年10月中旬,史敏之带领两个班的武装由梅河口乘两辆胶轮马车进驻东丰县城。当时,东丰县有日伪留下的飞机场、弹药库和物资仓库,库存大量武器、粮食和布匹等。东丰县是主要产粮区,当时苏联红军在东丰县驻有军队1个班,专门往苏联运输粮食。因此,接管好东丰县,意义十分重大。
进驻东丰县后,史敏之立即召集“地方治安维持会”开会,讲明当前形势和任务,揭露日伪的罪恶,揭穿国民党假抗日、真投降的面目以及制造各种流言蜚语诬蔑共产党、八路军的伎俩。宣传党的政策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之后,史敏之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收缴敌伪枪支,扣押民愤极大的汉奸、工商会长、“维持会”的头目吴静宇,限其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把手中控制的500支枪全部送缴城防司令部;二是1945年11月9日成立民主政府,正式宣布解散“维持会”,取缔国民党县党部,成立东丰县民主政府;三是开仓济贫,把日伪的仓库打开,发放救济粮、救济布,救济贫困群众,得到了贫困群众的拥护;四是宣传和贯彻民主政府的减租减息政策,减轻群众负担,清奸、反霸和剿匪。
1945年12月,国民党县党部在东丰城北15公里的张飞沟、徐家炉、金凤岭、董家油房一带,大肆收罗土匪和日伪警察特务等社会残渣余孽,策动组织“大刀会”。史敏之带领20多名战士,经过激烈的战斗,粉碎了敌人进攻,击毙了大法师刘成功等多人,并从刘成功身上搜出国民党委任其为先遣军旅长的委任状。
1946年2月21日,史敏之在东丰镇内召开审判大会,枪决东丰县民愤最大的大汉奸吴静宇并没收其全部财产。组织工作团到小四平一带搞减租减息,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
1949年至1954年,史敏之在东北合作总社任处长,1954年至1962年,任轻工业部手工业总局副局长,1962年至1966年,任第二轻工业部生产技术司副司长,1968年至1985年,任轻工业部第二轻工业局局长。1985年3月离休。2000年10月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8岁。 (中共辽源市委党史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