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决定》每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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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是刑事司法制度的创新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彰显法治文明,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进步。对此可从以下3个方面理解。
    第一,这一制度体现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于轻微犯罪,不适用于重罪。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重罪案件比例下降,轻罪案件比例、轻刑率明显上升。相比重罪案件,大多数轻罪案件社会危害较小、罪责更轻,有过轻微犯罪的人认罪悔过可能性较大、重新融入社会较快,社会关系较好修复。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区分轻罪与重罪,仅适用于轻微犯罪这一特定情形,不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这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相契合,体现了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要求。
    第二,这一制度有助于完善犯罪附随后果制度机制,实现惩治犯罪、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属于犯罪附随后果制度范畴。在我国,犯罪附随后果是指犯过罪的人及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因其犯罪或刑事处罚记录所产生的权利或资格限制、禁止或者剥夺等后果。轻微犯罪也是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应依法予以惩治。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就是在轻微犯罪得到惩治的前提下,对轻微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处置。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情况予以保密。建立这一制度,既有助于惩治轻微犯罪,又可避免犯罪记录给有过轻微犯罪的人带来法律规定以外的后果,使其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从而打破回归社会的屏障,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第三,这一制度有助于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的不当影响,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我国古代有“连坐”、“株连”。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则是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及于他人。实践中,有的地方出台规范性文件,对涉罪人员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违背了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已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了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202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封存主体及程序、查询主体及申请条件、解除封存的条件及后果、保密义务及相关责任等,作了具体规定。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这一制度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使其不仅适用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也适用于成年人轻微犯罪,同时规范轻微犯罪附随后果,防止轻微犯罪记录对其亲属入学、就业等方面的不当影响,有利于减少对抗、促进和谐。
    要贯彻落实《决定》的重要部署,围绕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健全轻微犯罪记录封存管理制度,完善轻微犯罪治理体系。
    (新华社北京10月7日电)




如何理解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这一重要部署,对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战略谋划和顶层设计,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加快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但法治社会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一些领导干部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够均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网面临新的挑战。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第一,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围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加强对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扶持,推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与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融合,确保基层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第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普法对象,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完善普法责任制,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持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
    第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深入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思想道德教育和权益维护保障相融合,以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平等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利,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方位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健全完善科学的专门教育体系。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学生欺凌。深入推进依法治网,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防止未成年人网络沉迷。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