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首次启用工资保证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本报记者 李及肃 摄影报道

7月21日,在市人社局农民工维权中心大厅,在我市务工的19名湖北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资钱。
6月30日,这19名农民工到市农民工维权中心投诉我市某建筑公司拖欠其工资款。农民工维权中心立即进行初查,当日即予以受理,并组织人员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2013年7月,这19名农民工经魏某介绍到我市某建筑工地做木工。至2014年6月,建筑工地共拖欠他们的工资款274224元。农民工维权中心依法向拖欠工资的某建筑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为确保农民工及时拿到工资,农民工维权中心协调市住建部门启用工资保证金,并于7月21日上午将被拖欠的274224元工资款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这是我市首例启用工资保证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开辟了我市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