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英 于芯)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莉带领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对《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龙山区福镇街道笼式足球场、北寿街道银河花园小区多功能运动场及西安区仙城街道煤城新村小区室外乒乓球场地、西安区宪法公园智能健身区,实地察看室外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详细听取了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给予肯定。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战略部署,持续加快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体育协会等综合性、枢纽性体育社会组织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对公共体育设施保护、使用、管理的积极性,共同构建和谐、安全、健康、有序的全民健身环境,倾力打造“健康之城、赛事之城、活力之城”。
    检查组强调,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和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服务和管理,充分挖掘城市空间,科学规划区域合理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地,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需求,助推全市公共文化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拓展建设资金筹措渠道,紧盯国家和省关于健身基础设施领域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入导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设施投入,促进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健康发展,推进体育健身组织市场化。要严格保护公共体育设施,实行常态化管理,由属地街道、社区配合行管部门对健身器材设施实施维护保养,全方位提升公共体育场所服务水平,为广大群众日常参与体育活动提供便利保障,促进全市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