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决定》每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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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改进科技计划管理
科技计划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战略安排,以财政支持或以宏观政策调控、引导,由政府部门组织和实施的科学研究或试验发展活动及相关的其他科学技术活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这项重要改革举措将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管理模式,激发创新活力,使科技计划更符合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战略需求。对此,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很有必要。目前的科技计划体系是2015年改革后形成的,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5大类。面对新形势,国家科技计划迫切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一是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强化统筹协调职能。根据机构改革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进科技计划管理,适应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更符合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科技强国的需要。二是更好担负起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要使命的要求。科技计划承担着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重要使命,必须从国家急迫需求和长远目标出发,聚焦高端芯片、生物科技、工业软件、新材料、科研仪器等领域全力组织攻坚,用原创技术解决这些重要领域的“卡脖子”问题,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把创新的主动权和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三是进一步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水平的需要。当前,科技计划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的综合性、专业化,压实科技计划各环节主体责任,强化专业管理机构的责任,加强研发单位和研发者的考核和目标管理。
第二,改进科技计划管理重在加强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强前瞻性、引领性布局是科技计划管理的关键环节,对于确保科技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国家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至关重要。只有布好局定好位,才能明确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任务,确保科技计划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好地应对挑战,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一是有利于更好发挥科技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只有做好前瞻性、引领性布局,选准方向和目标,才能更好地抢占科技制高点,打牢未来发展的技术基础,发挥科技的战略先导作用。二是有利于强化科技创新的策源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国面临的很多‘卡脖子’技术问题,根子是基础理论研究跟不上,源头和底层的东西没有搞清楚。”通过强化前瞻性、引领性布局,使科技计划更加聚焦原创性、颠覆性、战略性创新,从源头和底层打牢技术基础,创造更多原创理论和技术。三是有利于识别具有巨大潜力的新技术、新产业。要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提前进行资源配置和人才培养,强化科技与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融合。
第三,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科技计划的实施。要强化协同创新,以科技计划为载体,加强部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协同,强化战略科技力量联合攻关,推动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探索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机制,以项目支持基地建设,以基地建设培育战略科技人才,以人才支撑科技攻关,形成良性循环。要加强央地协同,根据国家战略需求,梳理凝练适合地方或企业承担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由地方或龙头企业全面负责资金筹集、项目实施,真正形成全国一盘棋。要加强科技计划监督评估体系建设,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重大标志性成果分类考核,根据不同任务特点,建立健全分类评价考核方式,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主体,将监督评估压力层层传导到位,形成监督闭环。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怎样理解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非共识项目是指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这一重要改革举措为非共识性创新提供了新的支持模式和路径,体现了对原始创新、颠覆性创新的重视,对于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挑战未知、促进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深刻理解非共识项目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强科技创新特别是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使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非共识项目的特点是创新性强、风险高、难识别、争议大,挑战现有的知识体系、标准和规则,蕴藏着重大创新思维和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机遇,可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重大突破,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我们将迎来更多“从0到1”的科技创新成果,原始创新在我国科技创新中的比重越来越大,这意味着会出现更多非共识性创新。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是我国科技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要看到,非共识项目研究难度大、不确定性高、可识别性不强、失败风险较大,在同行评议中可能会引起较大的分歧,难以通过常规的同行专家评审程序达成有效共识,通常较难获得研究资助,必须采取符合非共识项目特征的评选方式。因此,建立非共识项目的筛选机制势在必行。
第二,发挥专家实名推荐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项目评价上,要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评价制度,完善自由探索型和任务导向型科技项目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非共识科技项目的评价机制。”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是符合非共识项目特点的一种评价机制。采用专家实名推荐,不问出处、不设门槛、不唯申请者过往业绩,更加有利于打破常规、识别人才。实名制有利于发挥专家个人影响力,激励评审专家发挥伯乐作用,也有利于强化专家个人推荐责任,对专家行为形成约束,避免项目评审专家因个人动机而出现的低水平评审和投机行为,降低推荐风险。要发挥好这一机制的作用,一是推荐专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推荐时出以公心,以对科技创新负责、对国家发展负责的态度,推荐出真正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项目。二是推荐专家要有独到眼光。深刻把握未来方向,能够洞悉非共识项目的可行性和巨大创新机遇。三是推荐专家要坚持创新意识。坚持源头创新,破除跟随思想,不能以国外有没有类似研究、有没有先例、是不是国际热点等作为评判标准,而应建立鼓励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思维观念和评价导向,引导我国科学家勇闯“无人区”,突破现有科学技术理论框架,加快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
第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评价和全过程责任制度。强化负责任评审,建立权责一致的责任机制,既要充分发挥专家个人在整个非共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也要压实责任,避免人情圈子、学术垄断等对项目遴选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筛选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科学家在评价活动中坚持真理、勇于创新。另外,对非共识项目的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要建立体系化制度,完善资助方式,形成适应非共识项目开展研发活动的制度保障。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