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源市纪委 辽源市监察局关于严禁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当前,正值中、高考录取升学期间。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的社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禁止违纪行为
    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坚决做到“五严禁”:严禁为子女或亲属升学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庆祝宴、答谢宴;严禁向本单位同事、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及利益关系人发送请柬或通知;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发送请柬;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或找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升学宴的操办活动及送礼金、礼品。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受理举报、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包庇;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和礼品,一律依法依纪收缴;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到实处
    1、摆上重要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把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或亲属升学之机操办升学宴、借机敛财的不正之风,作为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切实摆上工作日程,认真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2、强化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3、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和谐、健康、文明、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做到不操办、不参加升学宴等庆典事宜,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4、明确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等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
    举报电话:
    3313259  3313561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