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全面振兴,如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乡村全面振兴,如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新华社记者 于文静 郁琼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系统部署,其中专门提到“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表示,近些年来,我国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3年的2.81∶1下降到2023年的2.39∶1,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但目前城乡差距仍然较大,农业农村现代化仍然是突出短板,必须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围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决定》对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等作出具体部署。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适当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合理确定稻谷最低收购价。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探索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深化多渠道产销协作。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
今年以来,一系列部署加快落实:全国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多次下达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打牢粮食丰收基础;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抓实特色产业培育、产业集群打造、消费帮扶助农增收、劳务协作提升,抓好教育医疗帮扶,拓展科技金融领域协作……
“要继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加强公共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鼓励、支持社会资金到农村投资兴业。”叶兴庆说,在加大对乡村振兴普惠性投入支持的同时,要突出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这个重点,不仅要做到防止规模性返贫,而且要缩小农村内部不同群体和不同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记者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下一步,相关部门将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和公共服务等方面,推动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的短板。同时,将集中力量办好办成一批农民可感可及的实事,聚焦产业就业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找准抓手载体务实推进乡村治理,由表及里培育文明乡风,以科学规划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其中,在聚焦产业就业发力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各地将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尤其是着力发展乡村的新产业新业态。
“扩大农村内部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新产业新业态的潜力是非常大的。很多企业到农村去我们也是鼓励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发展旅游,但是要联农带农,要带着农民一块致富。”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不断拓展农村的就业渠道、增收途径,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推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