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徐楠)8月9日,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沈德生主持召开八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整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推动辽源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突出政治定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计划规划制订、项目组织实施、审计成果运用等关键环节,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要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履职尽责,紧盯财政金融、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关键领域改革任务,加强风险监测和跟踪预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统筹抓好农业、救灾、就业、医疗等重大民生项目资金审计,严肃揭示基层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要组织实施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严控“三公经费”,严管“跑冒滴漏”。要深入推进审计整改,打造“闭环”监督体系。要加大预算执行等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督导力度,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台账管理、逐一销号。要进一步完善与纪委、组织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交、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汇聚常态长效监督合力。要提高专业能力,把审计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争创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优秀项目“孵化”和审理机制,深化大数据审计运用,着力打造智慧型审计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关心、支持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工作,推动全市审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