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杨木林镇党委、县水利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退役军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东丰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杨木林镇党委、县水利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退役军人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本报讯 按照东丰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4月22日至6月30日分别对杨木林镇党委、县水利局党组、县人社局党组、县退役军人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9日,巡察组分别深入各被巡察单位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议。
反馈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各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从总体看,各被巡察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履行本部门职能责任,在推进乡村振兴、开发利用水资源、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服务退役军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通过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党组织履行核心职能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等。同时,巡察组还发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经按照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和杨木林镇纪委处理。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履职担当尽责,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在会上传达了市委常委、东丰县委书记曾海洋在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曾海洋要求,要扎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温床;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深入分析问题症结,全力促进标本兼治。同时,县委组织部领导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扛紧扛牢整改主体责任,要明确工作要求、高质高效完成整改任务,要强化整改监督、充分发挥标本兼治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表示,坚决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形成长效,防止问题出现反弹,以巡察整改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丰巡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