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十届西安区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本报讯 按照西安区委部署,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7月31日,2个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的7个区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进行“一对一”会议反馈。各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分别参加反馈会,传达了区委书记听取十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七个新突破”目标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发展大局,各方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部署要求不到位,履行核心职能责任有差距,防范化解风险政治意识不够强;有的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整治形式主义不够彻底,资金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还有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推进整改不够有力,持续巩固整改成效不够明显,边改边犯问题仍然存在。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准确理解把握整改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实整改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层层落实。“一把手”要以上率下抓整改,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把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西安全面振兴发展的实际成效。 (西巡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