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将于八月一日起施行
《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将于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于芯)7月26日,记者从《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梅花鹿繁育养殖是我市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业产业,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打造千亿级梅花鹿产业集群”要求,提出进一步打造梅花鹿品牌,推动三产融合,将“梅花鹿+医药健康”作为全市特色优势产业之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在总结《辽源市柞蚕产业发展条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采纳东丰代表团提出的促进“梅花鹿产业发展”的立法建议,将《辽源市梅花鹿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通过立法推动梅花鹿规模化养殖、精深加工、产品研发、产品加工流通、文化旅游、地理标志使用等工作,从法律层面加强规范引领。
据了解,《条例》共三十三条,以东丰梅花鹿种源保护为基础、以梅花鹿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目标,突出强调了东丰梅花鹿地理标志使用、提升品牌效应和综合竞争力,进一步规范了在梅花鹿种源保护、梅花鹿养殖、鹿产品精深加工、鹿产品经营交易及打造品牌效应5个方面核心内容,推动了梅花鹿产业全面发展。
此次《条例》的制定出台,以立法的形式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了我市梅花鹿产业发展,对于保护和合理利用东丰梅花鹿品种资源、做大做强我市梅花鹿产业以及推动梅花鹿产业链、价值链、利益链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行政管理部门将以宣传引导为抓手,推动条例的广泛区域覆盖,确保《条例》正确贯彻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科技局、市畜牧局、东丰县等相关负责同志就《条例》有关情况作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