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尽职守托起“检察蓝”

恪尽职守托起“检察蓝”
——记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珍妮
本报记者 付晓娇


    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她曾荣记个人三等功四次、个人一等功一次,先后获得“第八届辽源市十大杰出青年”、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吉林省首届未检业务竞赛标兵”“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省优秀检察官”、吉林省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第一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就是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赵珍妮。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赵珍妮勇于担当、不负使命,把办好每一件未成年人刑事案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秉承“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办案理念,用自己的大爱和智慧,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为未成年人撑起了一片蓝天。   
    2017年,17岁的小未帮同学打架致人轻伤,被侦查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请逮捕。通过社会调查,赵珍妮了解到小未犯罪的情况。权衡本案后,她先后依法建议对小未作出不捕和不诉决定。为了使小未认识到犯罪后果,联合侦查机关召开了不捕不诉训诫会。同时,为帮助小未摆脱犯罪阴影,她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小未父子进行心理疏导,成功解开了困扰父子多年的心结,修复了二人的亲子关系。几个月后,小未在一家企业找到了工作,至今没有再犯罪。通过这个案例,她总结出“训诫会+心理咨询师疏导”工作模式,先后帮助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她铁腕除恶、正义凛然。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用一个字来形容赵珍妮就是“拼”,她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案件审理中,经常通宵达旦、夜以继日。2018年年末,赵珍妮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通过进一步审查,她发现六名犯罪嫌疑人在辽源市区内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盗窃等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已经构成恶势力团伙判定标准。她便联合侦查机关研判,最终认定李某某等六人的恶势力团伙性质,并将该案并案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中,该案六名被告人均被认定为恶势力团伙成员。办理该案过程中,她严格执行了对黑恶势力“打早、打小”的惩治力度。
    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她恪尽职守、追求极致。了解赵珍妮的人都知道,她早已把检察事业融入到生命之中,忠诚奉献、脚踏实地,把“工作干到极致”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2019年,在参与办理杨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中,她发现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再加上所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经历环节较多等原因,导致涉案金额确定不够精确。在和同事进行分析研判后,赵珍妮决定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引导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金额从“千元”精确到了个位数字。最终,一个跨多省的不法利益链条就此被司法利剑彻底斩断,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赵珍妮常常告诫自己:检察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唯有牢记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心怀对检察事业和司法公正的“忠诚”,敢于较真、追求极致,才能对得起身上的“检察蓝”。从检12年间,赵珍妮参与办案600余件,无一错案,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