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控工作
市发改委
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控工作
本报讯(记者 宋建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发改委相关工作安排,市发改委结合实际,继续有序开展2024年度第一期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控工作。
工作中,市发改委对各县(区)、高新区调查问卷填报情况进行监督,要求压实责任,切实提高填报质量,推动监测工作有效落地。各县(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多措并举,督促企业认真填报,有效提高了回收问卷的质量,降低了问卷不合格率。
据了解,在各县(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共计完成填报33户,圆满完成填报任务,完成率达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