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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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4日至6月2日在辽源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期间,设立群众信访举报电话:0437-6992660,专门邮政信箱:吉林省辽源市5008号邮政信箱,邮编136200。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30。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督察组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辽源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