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到我市开展《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调研
本报讯(记者 于芯 魏利军)为加强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4月28日,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马军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到我市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通过了解已经实施的《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丰富完善《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内容。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东辽河源头、杨木水库涵养林、东辽县渭津污水处理厂、仙人河等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东辽河源头保护与开发、涵养林种植和管护、柞蚕产业发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仙人河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及东辽县、龙山区相关负责同志就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对贯彻实施《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意见建议,同与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就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调研组通过实地调研和座谈交流,对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马军指出,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将对调研中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将对下一步制定《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提供充分借鉴和参考。他强调,辽源市要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大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持续聚焦水环境质量提升、资源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统筹抓好辽河流域分段治理和水岸同治,以高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兆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邵志刚,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