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籍文浩 记者 宋建立)4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和介绍我市2024年春季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情况。
    据农业农村部门统计,今年,我市秸秆需离田总面积309.17万亩。截至3月31日,秸秆已离田面积300.17万亩,占秸秆离田面积的97.09%。根据《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工作方案》《吉林省县(市、区)秸秆禁烧实施方案编制导则》,今年,秸秆全域禁烧在应离田尽离田、应还田尽还田基础上,补充了残茬烧除措施,对无法离田的残茬以及难以开展机械化作业的岗地、洼地秸秆科学开展计划烧除,破解了春耕前无序焚烧秸秆残茬这一难题。
    为切实减少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秸秆火点数量,我市实施了吉林省“秸秆禁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在辽源市境内设置禁烧管控区域监控点位95处。其中,6千米监控点位25处、3千米监控点位70处。强化巡查管控严肃责任追究,成立了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工作组和工作专班,开展督查工作,对违规焚烧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工作不力的县(区)、乡(镇)进行督办。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市—县(区)—乡(镇)—村屯划分管理权限,明确各级监控系统责任人,并对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转进行定期巡视。对存在跨村屯、跨乡(镇)、跨县(区)以及跨市(州)视频覆盖的有争议地段,明确联动灭火机制,采用先组织灭火、同步联系火点归属辖区工作人员、事后上报备案的工作机制,确保火点在半小时内妥善得到处置。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屯”五级禁烧包保责任制作用,着力解决监督震慑和问责不到位的问题,严格按照《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根据火点数量和污染程度对相关地区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对不履行监管(包保)职责、造成露天焚烧得不到有效管控的,甚至造成污染天气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乡(镇)及村屯要加强对残茬烧除等政策的宣传引导,引导群众在离田上下功夫,不跟烧、不抢烧,严格执行残茬烧除计划。
    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什么是残茬烧除”“开展残茬烧除是否意味着秸秆全域禁烧政策的放开”“残茬烧除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